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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征收增值税加计抵减(一般纳税人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可以抵扣吗)



1.在计算四项服务销售额占比时,包括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额


39号公告第七条第(一)项规定,一般纳税人四项服务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可以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和营改增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销售额和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销售额。因此,在计算四项服务销售额占比时,纳税人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销售额应包括在内。



2.计算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不包括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的“进项”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


由于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所以计算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不包括。



3.其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不可以抵减加计抵减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不可以从加计抵减额中抵减。加计抵减额只可以抵减一般计税方法下的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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