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工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浦发银行自2016年6月20日起(含)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东方红睿满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者可通过工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浦发银行办理开户及东方红睿满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认购业务,其他业务的开通情况敬请投资者留意届时公告。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icbc.com.cn
(2)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95
公司网站:www.cebbank.com
(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11
公司网站:www.bank.pingan.com
(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公司网站:www.spdb.com.cn
(5)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808
公司网址:www.dfham.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六日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基金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6月1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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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新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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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2015年4月24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是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取得高管任职资格”和“中国证监会核准高管任职资格的日期”不再适用。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经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备。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16日THE_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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