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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都工商银行开户行行号(工行新建农大支行银行行号)

证券代码:002942 证券简称:新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2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下午13点30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群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其中公司独立董事刘亚萍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听取了总经理徐群辉先生所作《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2020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执行了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报告内容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经营管理层2020年度主要工作。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0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和《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应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近几年财务指标的完成情况和市场变化趋势,结合2021年度经营目标、降本增效措施和成本费用管控计划等,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预计同比增长0%~2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预计同比增长0%~20%。


本预算为公司2021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并不代表公司的盈利预测,亦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需求状况、国家产业政策调整、人民币汇率变动、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0年年度报告》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2020年年报摘要》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且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5,242,460.14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71,266,755.31元;年初未分配利润324,457,798.43元;减去2020年派发现金股利42,000,000.00元,公司期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453,724,553.74元。


公司2020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2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2021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本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8]1604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贵所系统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14.33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990.00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2,800.00万元(不含税,其中前期已支付2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0,39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其中: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行33050166753509001099银行账户20,121.00万元、中国银行仙居支行359775443902银行账户8,269.00万元、中国农业银行仙居县支行19945101040048377银行账户6,000.00万元、中国工商银行台州市仙居县支行1207051129201362812银行账户6,000.00万元。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929.1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8,260.8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18年11月2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18]4607号)。


(二) 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为:


(单位:万元)


本表中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与募集资金实际余额差异为14.36 万元,系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账户支付原应由募集资金专户支付的发行费用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县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江苏新农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新农”)会同光大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分公司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新农精细化工厂(以下简称“台州新农”)会同光大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台州椒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多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 2020年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12月1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4,684.66 万元,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汇会鉴[2018]4660号《关于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 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七)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根据公司于2019 年 11 月 18 日、2019年12月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公司及子公司可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9,000 万元人民币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该事项自公司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根据公司于2020年 11 月 17 日、2020年12月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公司及子公司可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6,000 万元人民币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该事项自公司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0年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和通知存款及当期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根据公司于2020年12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年产6,600吨环保型水基化制剂生产线及配套物流项目”、“年产4000吨N-(1-乙基丙基)-3,4-二甲基苯胺、2500吨1,3-环己二酮、500吨N-异丙基-4-氟苯胺、配套600Nm3/h氢气技改项目”和“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分别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942 证券简称:新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3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下午15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戴金贵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有效的执行。《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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