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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传媒是做什么的公司经营范围(传媒公司的业务范围)

“是我太贪心,把国有资产当‘摇钱树’,希望后来人不要重蹈覆辙……”日前,江苏省江阴市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警示教育片《一念贪廉两重天》中,市广播电视广告有限公司原经理顾某懊悔不已。


“图中这7座高炮广告牌是你们在管吗?为什么在国有资产登记系统里查询不到信息?”


“这几个广告牌在2013年就移交给市广播电视广告有限公司了,现在由他们经营管理。”文明办相关负责人在查阅固定资产文书档案后解释。


早已移交的广告牌为何不在国有资产登记系统里录入信息?带着疑问,调查人员找到该公司总经理顾某核实情况。


“都好多年了,我也记不清了,当时可能是忘了。”顾某回答。


“现在这些高炮广告牌是怎么经营的?”


“都租出去了。”


“那可以出示一下租赁合同吗?”


“这个……应该在财务那里,但她在休假,不在单位。”面对调查人员的追问,顾某开始闪烁其词。


通过核查该公司的财务资料,调查人员未发现顾某所说的租赁合同。顾某的话疑点重重,市纪委监委决定对其展开进一步调查。


经查,自2013年7月起,顾某个人银行卡上会不定期收到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大额汇款,而该公司法人代表正是顾某的外甥女高某。带着这一线索,核查组调阅了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广告经营合同,虽没发现其与顾某的公司有业务往来,却在工单上查询到数条涉及上述7座高炮广告牌的出租信息,并附有10多条租金入账记录,总金额与汇入顾某账户的金额一致。由此,顾某利用职权侵占国有广告资源的问题浮出水面。


原来,顾某在2012年以高某的名义成立了一家实际由他控制的“影子公司”,而后利用国有资产移交等时机,将多个户外高炮广告牌隐匿,并移花接木至“影子公司”名下对外租赁经营,2012年至2020年间,共侵占户外广告收益647万余元。


最终,顾某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5万元。


针对该案暴露的问题,江阴市纪委监委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召开专题警示教育大会,督促市广播电视广告有限公司所属江阴传媒集团制定出台国有资产出租管理办法等制度,并对该集团经商办企业的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开展专项整改,有效规范广告经营、项目采购、资产出租等行为。(通讯员 孙丹 桂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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