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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母子公司税务筹划形式(母公司子公司税收筹划)


许佩华 资料图



儿子被指控伙同母亲共同受贿


许佩华身陷囹圄之际,她的儿子孙某也卷入其中。


12309中国检察网2021年3月发布的起诉书显示,孙某出生于1978年,研究生文化,曾任珠海某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2月22日,也就是许佩华通报被查之前,孙某即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同年6月被刑拘并执行逮捕。


2018年8月,孙某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一案由佛山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检方依法审查查明,1997年至2016年间,孙某伙同其母许佩华,利用许佩华担任珠海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珠海市直机关工委书记,珠海市委副秘书长,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共同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023.31598万元、港元160万元。


澎湃新闻梳理起诉书发现,孙某被指控的受贿事项均与其母有关。例如2006年至2014年间,许佩华利用担任珠海市委副秘书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某公司在经营酒店、休闲会所等方面提供帮助,孙某则在没有实际投资或参与经营的情况下,多次收受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甲(另案处理)以“分红”“承包费”名义贿送的现金共计人民币559.2万元。


1998年至2011年间,许佩华利用其担任珠海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赵某在经营酒店、夜总会等方面提供帮助,孙某先后两次收受赵某贿送的现金共计人民币300万元,并通过孙某本人银行账户收受赵某贿送的人民币68万元。


此外,孙某还通过“挂名领薪”“以虚高价格买卖酒水”等方式收受贿赂。


起诉书介绍,1997年至2012年间,许佩华利用其担任珠海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等职务便利,为某公司在承租某派出所原办公大楼等方面提供帮助,孙某则在该公司负责人林某(另案处理)经营的企业长期挂名领取薪酬共计人民币71.97308万元,并收受林某以干股折现名义贿送的现金人民币120万元。


2013年起,许佩华多次利用担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案件诉讼、执行方面提供帮助,孙某则以虚高价格买卖酒水的方式收受请托人贿送的钱款,总计超百万元。


校对:刘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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