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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年报(河南省信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5月12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公告,提醒全省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应于今年6月30日之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2019年度报告,以免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工商行政管理局,对自身信用及正常信阳市运营带来不良影响。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信阳例》,凡于2019年12月信阳市31日之前在我省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于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2019年度报告。其中,工商行政管理局因个体工商户在此次疫情中受冲击较大,为给全省个体工商户恢复经营发展争取时间,根据国家监管总局安排,其2019年度报告截止时间延长至今年报年底。


省市场监管局相信阳关负责人提醒,市场主体应当如实填报年度报告,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于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市场主体,监管部门将依法将其列入经营企业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向社会年报公示。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企业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河南省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将被限制或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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