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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评定工伤为啥要公司营业执照(工伤不知道单位有没有营业执照怎么办)


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工伤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营业执照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单位,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那么,没有营业执照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吗,该如何申请办理?



北京一法(天津)律师事务所陈静律师解答:


不能申请工伤认定。因为无证经营是非法用工,不存在用人单位,也就无法进行工伤认定的,直接由劳动部门监督进行一次性赔偿。所以,伤有没有者要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根据评定的伤残等级,要求单个人位支付一次性赔偿。


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并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第六十六条规定,无营业执照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伤残职工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非法用工公司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怎么办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


陈静律师解析:


如果公司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或者不认可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负责举证说明。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为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单位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不知道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三)用人单位对经怎么办办机构确定评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不知道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要;(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工伤认定不予以受理的情形为啥:


1评定.对于工伤认定未能提交充分资料,同时在行政机关发出补正通知书后规定时间内未能做出补正的,工伤认定机关理应不受理。


2.对于工伤认定超过申请时效的,除特殊原因外(具体指劳动关系的确个人认、医疗尚未终结等),工伤认定机关可以驳回申请,不予受理。


3.伤者或者有没有伤者家属、用人单位对所申请的不予受理的工伤认定决定不服营业执照的,可以于60日内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高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在90日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工伤期间的待遇问题:


职工因工负伤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要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2/3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住院期间工资问题:职工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本人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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