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
汇算纳税人应当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税款。
昆明博图教育提醒您,纳税人12月份或者第四季度云南省的年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应在纳税年度终了后15日内完成,预缴申报后再进行当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纳税人在年度中间发生解散、破产、撤销等终止生产经营情形,需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的,应在清算前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清缴内进行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款;纳税人有其他情所得税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自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6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表格清缴。
5月汇算31日前,表纳税人如发现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有误的,可以进行更正申报,涉企业所得税及补缴税所得税表款的不加收滞纳金。
5月31日后表格,纳税人如发现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有误的,可以进行补充申报,涉及补缴税款的,应自6月1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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