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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像制品出版经营许可证管理(出版许可证)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怎么处理? 有什么用途?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又称图书经营许可证,是指从事报纸、期刊、图书、电子出版物等批发和零售业务的企业应办理的行政认可证书。 本文介绍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怎么处理? 有什么用途?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怎么处理? 有什么用途出版?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涵盖的业务内容分为批发和零售两种,其处理对象是出经营版物零售、租赁企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申请从事出版物零售、租赁业务。


一般经营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相关业务的总发行、批发、零售许可证、出租及展览会的活动,必须申请出版物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


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必须满足的条件:


1 .有确定的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


2 .有出版物业务的经营场所


3 .有出版物业务的组织机构和发行人。


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所需的资料许可证:


1 .公司名称或驾照复印件原件及印章


2 .验资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一部分


3 .在不动产证明书复印件上加盖产权公司印章


4 .租赁合同


5 .公司章程


6 .所有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


7 .初级发行人资格证。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流程


1 .应向各地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或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报告,在报告中注明经营单位名称、住所、经营者身份证、工商税务等证明资料。


2 .各地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或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按规定进行审查。 期间评委可以查询处理进度。 一般需要20个工作日。 不需要相关费用。


3 .处理后,事务员管理领取证明书,张贴在经音像制品营场所的显眼位置。


4 .交换、年检时,需要提供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正式复印件、部门批准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用途


《出版管理条例》第61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出版物出版、印刷或复制、进口机构,擅自从事出版物出版、印刷或复制、进口、发行业务,伪造出版机构名称,伪造报纸、期刊名称, 刑事处罚不足的,没收出版物、违法所得和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违法经营额在1万元以上的,处违法经营额的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 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是店出版铺的必须经营证明书,有了这个证明书,店铺就管理可以正常运营,销售书籍,和其他店铺合作。 从《出版管理条例》的规定可以看出,没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就不能做这方面的工作,情节严重的情况下会导致犯罪。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作用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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