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向中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生产外贸、加工、贮存企业都应当申请并获得海关总署的注册;
食海关品添加剂、注册食品相关产品的企业不在英文注册范围之内;
根据公司《食品安全法》,食品相关产品是指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英文名称剂、消毒剂和企业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
03海关 境外食品企业注册申请方式
04 境外食品企业注册申请所需材料
注意事项:
a. 注册申请材料应当用中文或者英文提交,相关国家(地区)与中国就注册方式和申请材料另有约定的,按照双方约定执行;
b. 18类官方推荐的产品生产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国家主管部公司门统一向海关总署推荐注注册册;
c. 企业自行注册的可以自行或者委托给第三方通过单一窗口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系统向海关提出申请。目前单一窗口只有中文版,暂无英文版本。
05 海关注册评审方式
06 注册成功后需注意事项
外贸
注意事项地址:
备案a. 内、外包装是指英文名称运输包装和含有独立包装的可单独销售的销售单元。
b. 已经有注册编号的地址,编号也在有效期内的可以继续备案沿用,涉及的产品种类是肉英文类、水产品、乳品、燕窝产品企业。
c. 婴幼儿奶粉、保健食品、特殊膳食用食品的中文标签必须印制在最小销售包装上,不允许加贴中文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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