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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境外设立子公司还是分公司好(设分公司好还是设子公司好)

具体案例:我们公司在外子公司国有个子公司,连续3年盈利,但是没有分配,请问我司是否需分公司要视同分配缴纳企业所得税?


回答:取决于该子公好还司所在的国家(地区)。


根据相关规定,由居民企境外业,或者由居民企业分公司和中国居民控制的好设立在实际税负明显低于《好企业所得还是税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税率水平的国家(地区)的企业,并非由于合理的经营需要而对利润不作分配或者减少分配的,上述利润中应归属于该居民企业的部分,应当计入该居民企业的当期收入。


但是,中国居民企业或居民个人能够提供设资料境外证明其控制好还的外国企业设立设立在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子公司本、意大利、加拿大、澳大利亚、设立印度、南非、新西兰和挪威的,可免于将该外国企业不作分配或者减少分配的利润视同股息分配额,计入中国居民企业设的当期所得。


因此,如果贵司子公司不在上述豁在免范围的国家地区的,其未分配利润在需要视同分配还是,纳入贵司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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