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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监管查超过经营范围办法(超过经营范围签订合同)

在工作中,企业财务人员经常会遇到超出经营范围以外的经营活动,对此大家往往有这样的疑惑:不知道能不能开票?




企业的经营范围经营范围,是针对企业主营的业务,辅助的业务签订工商,根据企业实际经营情况进行的一种行业限制;但是订合同企业监管在实际经营的过程中,偶尔会出现超出经营范围的业务,那么企业超出经营范围到底能不能开票呢?






一、超经营范围能开票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管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明确了纳税人确认营业收入时必须开具发票,订合同而不管发生的超过经营业务超过是否“超经营范围”。




同时在《发票管理办法》中,没有明文禁止纳税人“超经营范围开具发票签订”的行为,因此综上所述,企业超经营范围可以开票,并不违法。




也就是说,开具增值税发票不受其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的限制,只要发生的是真工商实的应税业务管查均可开具增值税发票。如果企业实际提供了应税行为,除国家有明令禁止销售的外,即使超过营业执照范围,也应该如实开票纳税。




二、超出经营范围开具发票有以下两种情况




1、临监管时性业务

办法

建议向主经营范围管税务机关说明情况后,增加相应征收品目,自行开具发票。需要专用发票的建议携带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所需资料至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向主管税务机办法关说明情况,由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代开专票事宜。




2、经常性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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