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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代理师报考条件(专利代理人太痛苦了)


鄂知高评办函〔2021 〕1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社局(职改办)、市场监督管 理局(知识产权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做好我省 2021年度高级知识产权师任职资格评审及 材料的报送审核工作,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 令第 40号)和省职改办《关于做好2021年度湖北省专业技术职 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职改办师〔2021〕45 号)等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我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简称 “用人单位”)知识产权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知识产权专业技 术工作并符合申报条件的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知识 产权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已退休 人员和达到退休年龄人员(按有关文件规定延缓办理退休手续除 外)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渠道


(一)国有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人员,由用人单位对其业绩 情况进行审核、公示、推荐申报,按规定程序逐级复核,经省直 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各市州职改办报送省知识产权专业高级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高评办)。实行岗位管理 的事业单位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按岗申报,其中聘用(人事代理) 人员,由用人单位比照本单位同类人员业绩情况进行审核、公示、 推荐申报,推荐时在其岗位审核表中注明聘用或人事代理人员。 经事业单位管理部门审批的主系列“双肩挑”人员可以申报,申报时应提供近 3年审批手续。


(二)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人员,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参加 职称评审,不受户籍专利代理、档案等制约。由用人单位、人事代理机构、 工商联、行业协会(学会)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程序。


(三)中央在鄂单位知识产权人员,需经有委托资质的主管 部门向省职改办提出委托申报考条件请并经省职改办审核后,按程序推荐 申报。


(四)申报人员按照“干什么、评什么”原则,根据申报评 审条件,如实填报个人学历、从业经历、现岗位情况和任现职以来业绩成果,签订诚信承诺书,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申报(具 体路径见“申报方式”)。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申报,或申报 时提交材料不全或未如实填报的,由个人承担相应责任。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条件按照《湖北省经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 报评审条件(试行)》(鄂人社职管〔2020〕14号)执行。


(二)高级知识产权师申报人员应参加全国高级经济专业技 术资格考试(知识产权专业)并取得合格成绩(提供由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出具的合格证明)。申报人员自通过 年度起,三年内申报高级知识产权师任职资格评审有效(如 2021 年申报有效通过年度为代理人 ∶2019、2020、2021 年)。


四、资格审核


(一)用人单位推荐初审。用人单位对推荐程序及申报人员 岗位、工作经历及业绩材料审核把关负主要责任。用人单位推荐 时,可制定不低于省级标准的单位推荐标准,推荐程序应公开透 明,推荐结果须在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 用人单位出具“申报人员工作岗位符合申报条件规定,个人信息 和业绩材料已经审核,均真实有效,同意上报”的推荐意见,报 送同级主管部门审核。


(二)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复审。各级行业主管部门、 人社部门根据相关职能职责负责复审工作,重点审核转评、事业 单位岗位空缺、“双肩挑”人员的相关手续等,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三 ) 高 评 办 终 审了 。 对 申 报 材 料 不 完 整 的 , 应 当 及 时 一 次 性告知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 弃申报。评审结束后,只退还评审通过人员的《湖北省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其它材料及未通过人员所有材料一律不 退,请自留原件。


五、申报方式


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申报相结合的方式。


(一)网上申报。个人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入口(登陆“湖北政务服务网”,选择省人社厅,查找“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代理人点击“痛苦在线办理”),在网上完成个人账户注册并如 实填报个人申报信息太,上传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然后推送至单位审核。


推荐单位用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账号密码登陆系统(网址 http ∶//59.报考条件175.218.203 ∶8081/zcsb/ )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进 行审核,按管理权限将申报人员材料推送到上级主管部门。


个人申报和推荐单位推送前,请仔细阅读操作说明,正确选 填相关信息和推送路径。填报完毕后使用系统打印《专业技术任 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 A3 大小)一式两份。一览 表栏目中填写内容必须和附件材料提供的内容相吻合,业绩必须 为任现职以来取得的成果。


各级业务主管部门、人社职改部门应在网上按职称评审相关 政策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转给高评 办,高评办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二)纸质材料报送。各市州职改办、省直各主管人事部门 对报送的纸质材料进行原件审核、并在相应的复印件上逐一签字、盖章,报省知识产权高评办。申报材料用厚实档案袋装好, 专利代理在档案袋正面和袋底打印纸条注明申报者姓名、身份证号、联系 电话。审专利核手续不完整的材料,高评办不予受理。


六、申报时太间和地点


2021 年度省知识产权专业高级职务评审网上申报时间为 2021 年12 月2日起,至 2021年12 月17 日止。申报时间截止 后,不再开通网上申痛苦报渠道和受理送审材料。纸质材料申报时间∶ 2021 年12 了月2日至12 月20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 ∶ 30-11 ∶ 3代理0,下午2∶ 00-5∶ 00),逾期不予受理。


纸质材料受理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19号湖北省知识 产权局人事处(机关党委);联系人∶阮凌云,


七、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事业单位职数管理要求。实行岗位管理的事 业单位,在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内按岗推荐,申报时须由用人单位 提供近5年聘任文件(合同)和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当地人 社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盖章的《2021 年度事业单位高级职称 申报情况核定表》(附件 3)。未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完 成岗位设置工作后,可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按岗推荐。


未实行岗位管理的其他单位,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通过 用人单位推荐主管人事部门逐级申报。


中央在鄂单位不受岗位设置限制,经单位推荐、业绩材料在 单位公示,由单位签字、盖章后即可申报。


(二)严格用人单位推荐首审负责制。用人单位对推荐程序及申报人员岗位、工作经历及业绩材料审核把关负主要责任。在 申报、推荐、公示、审核等环节中要强化工作纪律,严格审核把 关,指定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职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凡用人 单位未按程序推荐、审核把关不严、协助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 移交其主管部门处理。


(三)严格个人申报诚信制。申报人员必须如实填报相关信 息并签署《诚信承诺书》(附件 4),对申报材料提供的个人信 息和材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对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作假的, 一经知识产权查实取消参评资知识产权格或撤销任职资格,记入知识产权人员失信 档案并报省职改办记入全省职称失信黑名单,3年内(不含当年) 不得参加职称评审,对已取得的任职资格予以撤销。


(四)严格逐级申报送审核查制。各级行业主管部门、人事 职专利改部门应根据相关职能职责负责审核复查环节工作。审核原件 后,审核人在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实行“谁审核,谁签名, 谁负责”。未按要求加盖公章和签字的复印件无效。凡在审核复 查中玩忽职守、出现重大审查失误的,将报省职改部门严肃处理。


(五)职称评审中所有涉及时间的计算(含任职资格取得时 间),均以受理材料截止时间 2021年12月20为准。论文、奖 项、科研成果等业绩材料均应在受理师材料截止时间之前取得。


(六)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调整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 和计算机应用代理能力政策的通知》(鄂人社函【2017】269 号)精神, 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前 置必备条件。




附件 ∶1.申报纸质材料要求


2.申报图片材料要求


3.2021 年度事业单位高级职称申报情况核定表


4.诚信承诺书




湖北省知识产权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1 年 12 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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