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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不代缴个人所得税协议(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对于这个问题,先看看《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企业题的通知》第五条第一款规定: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代扣代缴系协议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规定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个人所得税额以内的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然后我们再找出关键词,“一次性补偿收不入”、“经济补偿金”、“补助费”,结合你提供的仲裁裁决书,其中明确裁定“被申请人与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违反了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应企业支付申请代缴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这说明你们公司支付的不是经济补偿金,而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协议

经济补偿金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是两个不同性质的问题。经济补偿金有个人不所得税纳税义务,你的们公司应代扣代缴,而法律裁决的赔偿金代缴没有个人代扣代缴所得税纳税义务,因此你们公规定司无需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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