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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工商内档查询介绍信(工商局介绍信)




实习律师不用愁,


一文教你做工商、涉诉等背景调查




中国古语: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在诉讼领域,从谈案阶段开始,我们就要接触到两造双方当事人。boss们会考虑能不能、要不查询要接案子,接下案子之后又会制定诉讼策略,提供法律服务方案等。


而在这个过程中,律师们需要一份详实的背景调查资料作为宏观把控案件和决策考量的基础。


尤其在处理商事诉讼类型案件时,查询商事主体的工商信息、涉诉信息、税务信息,名下财产情况尤其是是否有房产,这些都至关重要。


背景调查的工作一般都会交给实习律师去做,有些实习律师刚开始可能一筹莫展,不知从何入手,本文就给实习律师们点亮一盏指路明灯,一文教会如何做工商、涉诉等背景调查。



一、企业工商信息



具体来说,企业工商信息查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企业类型、登记日期、经营期限、企业地址、经营范围、股东信息、成员信息、分支机构、对外投资、联系方式等。


下面我们分线上、线下两种方式介绍如何进行调查企业工商信息资料:




(一)线上查询


当前通过互联网进行信息检索是大多数人的选择,其天然的高效、便捷优势不可忽视。


下面总结列表,总结目前国内几个比较常用的企业工商信息查询网站: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由国家工商总局和各地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建成,整合总局和31个省(区、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链接方式在总局门户网站面向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服务,信息更加权威、可信,除了企业基本工商信息外,还可以点击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等项目,建议各位实习律师首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查询。




此外,由于本所在深圳地区,还有一个网站推荐给大家使用——深圳信用网。


这个网站有一个很大的优点就是,首页输入框下面直接链接了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深圳市商事主体信用监管公示平台等几个重要的查询平台,对于深圳企业的资料查询有重要帮助。




(二)线下查询


目前,关于律师行业相关人员如何查询企业工商企业档案的实践指引仅见于北京市律师协会2013年2月8日发布的《北京市律师协会律师查询利用工商企业档案操作指引》。


此指引对北京地区律师有指引作用,对其他地区的律师行业相关人员亦有一定的参考作用,因此,律师行业相关人员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参阅、借鉴此文件。


具体来说:律师行业相关人员内档办理民事、行政诉讼、仲裁案件及非诉讼法律事务,接受当事人委托进行工商企业档案查询的,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供下列材料:


1、立案证明、立案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复印件或委托人对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为个工商局人的,还应提供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以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为法人的,还应提供加盖公章的法人资质复印件。


2、律师事务所介绍信(介绍信应注明需要查询企业的名称);


3、律师执业证原件及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的复印件。


实践中,各地的要求大体与上述规定一致,可能部分地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会有特别要求,建议提前电话咨询了解,避免浪费时间。




(三)深圳地区企业工商内档信息调取


1.受理部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七路介绍信2号益华大厦一楼企业档案查询大厅


3.位置指引:1号线竹子林站B2口出站后步行约100米到达


4.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5.咨询电话:123456.


6.查询范围:企业档案查询、违法违规记录证明、企业公内档共信用信息报告查询


7.所需材料:


(1)律师身份证(验原件);


(2)律师执业证(验原件);


(3)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原件;


(4)与所查企业名称相符的立案证明/判决书/相关法律事务委托合同(交复印件验原件)。


温馨提示:


1.只收律所介绍信原件和委托代理合同复印件,其他的都只是看了一下。


2.实习律师是否可查:不可以。





二、涉诉信息查询




1、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上海裁判文书网”


网址:http://www.court.gov.cn/zgcpwsw/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犯罪、调解查询结案以外的判决文书,各法院判决文书均应在该网站上公布。


因该网站为“裁判文书网”,故仅适用于已届判决阶段的案件。


目前大部分省市(如北京、上海、浙江等)已实现了2014年以来辖区内三级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全部公开的要求。




2、各省级高院网站


除了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裁判文书网”之外,那么之前的判决文书或未判决的到哪里查询呢?对了,一般省级都建有自己的网站,这些网站可以查询2014年之前的部分判决书、开庭公告、执行信息、开庭信息等。如


(1)北京法院网


网址:http://bjgy.chinacourt.org/


(2)上海法院网


网址:http://www.hshfy.sh.cn/


(3)浙江法院网


网址:http://www.zjcourt.cn/


因为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裁判文书网”仅限于已判决文书的查询,且2014年1月1日之后才试行,而且数据取决于地方上报,而地方法院上网已经很多年了,部分法院的法律文书早就上网,因此全国网查不到工商的,地方法院或许可以查到。


有开庭公告、执行信息等情况,这些信息,或许正是我们调查所需要的涉诉信息,通过这些信息或许我们也可以去旁听一下,那会了解更清楚。




3、全国法院“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


网址:http://zhixing.court.gov.cn/search/


该网站可查询2007年1月1日以后新收及此前未结的执行实施案件的被执行人信息。在实际查询中可能因某些地方法院迟延上报数据,导致一些查询信息落后的问题。同时许多案件查询显示结果为“已结”,这可能是地方法院为了完成案件考核而技术上的结果,实际上标注“已结”的案件可能仅仅是程序终结或者根本还在执行中。




4、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查询系统”


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


对于不履行或未全部履行被执行义务的被执行人,自2013年10月24日起,可于该系统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执行法院、执行依据文书及失信被执行人行为的具体情形等内容。


但不能尽信,因为实践中部分法院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上传数据或上传有所迟延。




5、中国法院网“公告查询”


网址:http://www.live.chinacourt.org/fygg/


按目前我国法院管辖的现状和公告要求,需要公告送达的,如果被告不属于本省的,一般要求在全国的报纸公告,而一般都是人民法院报,据此可以查询到大量公告信息,了解调查对象的涉诉情况。


同时对于被告是省内的,则可以到地方的法制报之类的网站查询公告,也可以了解到一些在地方法院的涉诉情况。




6、北大法律信息网“北大法宝”


网址:http://vip.chinalawinfo.com/


这虽然是民间的网站,但收录案例比较全,而且因为建站比较早,而且很多官方找不到的裁判文书这里都有收录,因此值得推荐。




7、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网址:http://www.rmfysszc.gov.cn/


可以查询全国范围内法院正在执行拍卖的资产情况,通过这个网站可以侧面了解涉诉当事人的一些信息。




8、淘宝司法拍卖


网址:http://sf.taobao.com/


网上拍卖减少了拍卖费用,竞价方便,越来越多的法院把没有争议、比较干净的资产都通过这个方式进行拍卖,相信涉诉的信息会越来越多。目前全国绝大部分法院已经通过淘宝司法拍卖进行。




9、无讼案例


网址:http://www.itslaw.com/#/


该网站收录案例数量截止我方出具本指引之日为13149322篇,是目前较为精确、易用的案例检索工具。不需要付费,操作简便,输入关键词例如当事人名称或姓名即可查询其涉诉信息。




10、北大法意


网址:http://www.lawyee.net/


此网站收录的案例非常多,但使用需要付费。




11、威科先行


网址:http://www.wkinfo.com.cn/


此网站收录的案例比北大法宝和北大法意还多,但使用需要付费。




12、中国法律知识总库


网址:http://corpus.classiclaw.com/login


此网站收录的案例非常多,但使用需要付费。




13、法院服务大厅窗口查询


每个法院在服务大厅都有查询窗口,可在该窗口告知工作人员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查询在该法院其是否涉诉。根据实际情况,许多地区人民法院现在已经可以在中院立案大厅中用电脑进行查询了解正在涉诉的案件,如果无法查询到还可以直接向立案大厅的窗口进行直接的询问。其他法院的再立案庭会有查询窗口,暂时没有电子查询系统。



三、不动产信息查询




(一)指引


不动产信息查询主要是去各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去调取材料,各地现在已经发布了网络查询方式,具体在各地的政务网站,app或者相关网络平台进行查询。


2019年08月13日,自然资源部发布《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2019修正),提供了不动产查询的指引。


具体明确:不动产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申请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应当提交查询申请书以及不上海动产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查询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查询主体;


(二)查询目的;


(三)查询内容;


(四)查询结果要求;


(五)提交的申请材料清单工商。


如果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的,被委托人应当提交双方身份证明原件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中应当注明双方姓名或者名称、公民身份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委托事项、委托时限、法律义务、委托日期等内容,双方签字或者盖章。


代理人受委托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其查询、复制范围由授权委托书确定。



(二)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指引

1、地址





2、办公时间:上午9:00至下午6:00 咨询电话:96508888




3、所需材料:


(1)律师事务所介绍信(交原件);


(2)律师执业证(交复印件验原件);


(3)委托人的委托材料及主体信息材料;


(4)案件受理通知书或裁定书或传票(交复印件验原件)。




温馨提示:


1.只能查询法律文书上利害关系人的房产。


2.不能以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姓名或名称查询名下房产,需提供被查询房产的具体位置(需明确到栋、房号)或者房产证号。


3.如要查询“产权档案影像信息(原始信息)”只能在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其他业务可全市就近通办。


4.实习律师是否可查:可以。


四、其他信息查询




1、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





2、全国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查询平台



3、国家知识产权局—


http://www.cn工商局ipa.gov.cn



文字:疫情法律问题专业研究组-向鑫


审核:防控新冠肺炎工作落实办公室


排版|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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