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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21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河北省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视觉中国 图


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我们将迎来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帮助纳税人起征点顺利规范完成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以下简称“年度汇算”),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号,以下简称《公告》),明确相关办理事项。


办理退税


如果年度汇算后有应退税额,纳税人可以申请退税。纳税人在浙江省申河北省报表的相应栏次勾选“申请退税2021年”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后,即完成了申请2021年程序。税务机关和国库按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核起征点程序后即可办理退税,退税款直达纳税人银行账户。申请退税的纳税人需要准确填写身份信息资料和在中国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


其中,对纳税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年度中间被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过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税务机关个人所得税将推送服务提示、提供简易申报表预填服务,纳税人只需确认已预缴税额、填写本人银行账户信息,即可通过网络实现快捷申请退税;纳税人对预填服务中的浙江省数河北省据有疑问的,也可以选择标准申报表办理年度汇算。


办理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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