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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费(小区的污水处理费怎么收)


对污水处理费


实行阶梯收费制度


此前,东莞市发改局就调整污水处理费和生活垃圾处理费召开了听证会,广泛听取各界意见。根据市发改局昨日公布的价格调整结果,污水处理费调整方案采用了当时的方案一,即一步实施,按照补偿污水处理成本原则调整各类污水处理费基价,并以现行收费水量处理率(77.54%)确定基期实际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其中,居民污水处理费基价由现行基价1.20元/吨调整为1.28元/吨,实际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由现行标准0.93元/吨调整为0.99元/吨。非污水居民污水处理费基价由现行基价1.56元/吨调整为1.92元/吨,实际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由现行标准1.21元/吨调整为1.49元/吨。特种行业(含污染企业)污水处理费基价由现行基价1.80元/吨调整为2.56元/吨,实际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由现行标准1收.40元/吨调整为1.99元/吨。


市发改局表示,将继续将重污染行业纳入特种行业分类,收取较高的污水处理费标准的。对特种行业中经部门认定为限制类、淘汰类的企业处理费实行更高标准,收费标准在特种行业标准基础上上浮50%。对进驻环保专业基地并规范处理工业废水的特种行业相关企业,按非居民收费标准执行。


同时,参照居民自来水价格阶梯水价制度,实行污水处理费阶梯收费制度。以户为单的位的居民用水户(户均4人及以下)为例,第一级水量(22立方米/月/户)以下按实际污水处理费基本标准计收。第二级水量(22~40立方米/月/户)按基本标准的1.5小区倍计收。第三级水量(40立方米/月/户以上)按基本标准的3倍计收。若居民家庭超过4人,每增加1人,水量基数相应增加5立方米/月。


记者了解到,东莞污水处理费现行实际征收标准为:居民0.93元/吨,非居民1.21小区元/吨,特殊行业1.40元/吨。目前,东莞市污水处理费实际征收标准处于中等水平。随着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环保标准提高等影响,污水处理成本将大幅上升。


小区实行垃圾分类


按收费标准的90%计收


生活垃圾处理费调整则采用了听证方案二的主要内容。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按用水量折算计征,收污水处理费标准按80%计收,从现行的0.55元/立方米调整到0.64元/立方米,上调16.4%。同时,结合垃圾分类和收运情况实行差别收费。比如实行垃圾分类物业住宅小区的怎么居民按收费标准的90%计收。


水果、鲜花店、饮食业以及其他店铺则按收营业面积计征,其中饮食业餐厨垃圾运往有资质的餐厨垃圾处理企业的,按收费标准的90%计收。机关、企事污水业单位、工商户(含除按面积计征的对象)按垃圾量计征,收费标准为21元/桶。其中,工业企业生活垃圾中混入一般工业垃圾的,收费标准提高怎么50%。没有用水计量装置的居民按10元/户/月的标准收费。住宅小区垃圾分类、餐厨垃圾收运、工业企业一般工业垃圾分类等的管理和处理费认定,按城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市发改局规定,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后,环卫部门收污水处理运商住小区生活垃圾,不得再向商住小区的物业管理企业收取3.5元/桶的生活垃圾运输费用。


东莞市继续对低收入群体实行优惠政策,五保户、低保对象、本市户籍及驻莞部队的残疾军人、革命烈士遗属、在乡孤老优抚对象,凭所在地民政部门(本市)核发的有效证件,可免交垃圾处理费。


居民污水处理费


由现行标准0.93元/吨调整为0.99元/吨


非居民污水处理费


由现行标准1.21元/吨调整为1.49元/吨


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


(按用水量折算计征,收费标准按80%计收)


从现行的0.55元/立方米调整到0.64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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