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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摊费用和长期待摊费用的区别(待摊费用科目取消了吗)

长期待摊费用是什么科目,在什么时候可以使用此科目,如何使用?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费用,应当计入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在税前扣除。


1、已经足额提取完折旧的固定资产,还在使用的,其发生的改建支出,应作为长期待摊费用。


2、企业租入的固定资产,对其进行的改建支出。


3、企业的固定资产发生的大修理支出,在固定资产的尚可使用年限内分期摊销。属于大修理支出的条件是:对资产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初始计量的50%以上;修理后可以延长使用年限2年以上。


4、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其他支出


其他长期待摊费用在支付的次月起开始摊销,分期摊销,摊销期限不得低于3年;


企业发生的开办费也可以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可以在不低于3年的时间内分期摊销,也可以在企业生产经营之日起的当年一次性进入费用,在税前扣除,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但是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开办费在发生时计入管理费,不得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所以在税务和会计方面存在暂时性差异


无形资产的摊销


什么情况下的无形资产不能进行摊销


1、企业自行开发的,其支出已经在计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


2、企业的自创商誉(外购的商誉在经营期间不得扣除,在整体转让或清算时准予扣除)


3、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不能摊销。


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要用直线法,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发布于6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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