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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房产税计税基础(房产税 计税基础)

房产税作为一种财产税,在上海、重庆已经开启试点,对拥有多套房的群体形成一种压力,可以起到降低房屋投资属性、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


央行在2020年发布了一组数据,我国居民住房资产占家庭总资产的比重为59.1%,高于美国居民家庭28.5个百分点。2000年以来,我国的房价至少经过了5次上涨周期,伴随着房价的上涨,与房产相关的资产性收入发生了分化。许多家庭通过买房实现了家庭财富积累,但同时,一部分低收入家庭买不起房,无法获得这种资产性收入,连租房支出也水涨船高。



过去几十年,许多人的生活为了房贷所累,一线城市一套房动辄500万元一套,有房者和无房者之间的资产差距越来越大,但这种现象和“共同富裕”的目标是相悖的,从国家这几年加大互联网反垄断力度、加大楼市调控力度可以看到,任何阻碍共同富裕的现象都不会长久,买房也不一定会带来财富的大增。要想实现共同富裕,对房产相关的资产性收入进行调节,就成了一项重要议题。经济学家贾康认为,合理调节过高收入,制度上需要提高直接税比重。房地产税、个人所得税都属于直接税。



财政部再提房地产税


8月18日,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作《关于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透露下一步财税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



《报告》提到,健全地方税、直接税体系,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



今年以来,房地产税被多次提及。2021年5月6日,财政部部长刘昆在《经济日报》撰文称,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


2021年5月11日,财政部、住建部等四个部门参与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听取了试点城市和专家关于房地产税的意见。


2020年12月,刘昆在一篇文章中称,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



不到一年的时间,财政部多次提到,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释放的信号很清晰了,“积极稳妥推进”,意味着房地产税的推进势在必行。


关于房地产税,除了财政部多次发声外,一些研究机构、专家也十分关心。社科院在《中国住房发展报告(2020-2021)》中提出,在一些热点城市、炒房严重的城市,建议率先加快开征房地产税。国研中心研究员倪红日提出20字建议,财科所专家张学诞提出免征面积的概念,超过面积标准或多交钱。


专家提出房地产税征收建议,超过标准或多交钱


国研中心研究员倪红日建议,“两税合一、房地统一、评估计税、住宅缴税、清费立税”,房地产税改革可以按照这20个字的思路来。



专家建议,房地产税征收的对象主要是拥有多套住宅的人,建议按照房产的市场评估价作为计税依据,同时取消不合理的收费。如果按照这个思路,在一线城市持有多套房的人,税费压力更大,因为按照市场评估价作为计税基础,一线城市的房产总价更高,需要承担的缴税义务也越大。



财科所专家张学诞建议,考虑到低收入者的负担,可以设定免征面积。建议参照上海的标准,设定人均40~60㎡的免征面积。税率建议在0.2%~1.2%之间。


和美国、日本的房产税税率相比,0.2%~1.2%的税率不算高。美国的房产税的征收税率在1.1%~3%,日本的固定资产税的征收税率在1.4%~2.1%。


按照专家的建议,如果一个三口之间拥有100㎡的房产,没有超过免征标准,则不用多交钱。但超过了标准,就要收税了。如果一个三口之家拥有500㎡的房产,房价2万元/㎡,免征面积180㎡,320㎡的房产按照1.2%的税率征收,房地产税将达到7.68万元。



根据经济学家李迅雷预计,算上利息成本、房屋折旧、时间成本等,投资者持有房产的成本是9%左右。根据社科院的预计,2021年全国房价涨幅在5.1%左右。如果房产税开征,算上税费负担,投资房产还划算吗?



也许有人会问,房产税增加了持房成本,房东会不会涨房租或者把税费负担加到房价里?其实这种担心是多余的,我国正在大力推进保障性租赁房的建设,租房市场供应增加后,可以减少大城市租房市场供不应求的现象,平抑房租的过快上涨。随着楼市调控的加码,各大城市因城施策,房价涨幅也在收窄,人们不必因为担心房价上涨过快而加快买房步伐,如果房东想把税费转嫁给买家,买家可以选择不买这套房子。对于那些有多套房的人来说,尽快出售多余的房子,也许是明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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