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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总工会经费支出八不准(全总关于基层工会经费使用八不准规定)

红网时刻永州4月18日讯(通讯员 何罗生)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要求,确保工会经费规范管理、合理使用,更好地服务于基层工会工作与职工群众,4月16日,江永县总工会下发《关于开展工会经费使用管理情况专项督查工作实施方案》,决定对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的工会组织开展工会经费使用管理情况专项督查。


本次专项督查工作从4月开始,到年底结束,分筹备动员、全面督查、整改总结三个阶段进行。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相结合,严把端午、中秋等传统节假日关卡,重点检查工会经费执行过程中是否存在违反以下“八个不准”现象:不准利用工会经费购买购物卡、代金券、搞请客送礼等活动;不准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不准用工会经费支付高消费性的娱乐健身活动;不准单位行政利用工会账户设立“小金库”;不准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使工会经费开支失去控制;不准截留、挪用工会经费;不准用工会经费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


“针对本次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列出清单,制订科学有效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做到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县总工会相关负责人强调,对督查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要及时移交县纪委监委,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做到问题处理到位、违纪责任人员处理到位,不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四风”工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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