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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实物期权(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无形资产)

8月1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了场外期权业务一、二级交易商名单,共16家证券公司入选。其中,一级交易商有7家,二级交易商有9家。



《通知》涉及交易商管理、标的管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数据报送、监测监控、自律管理等。


在交易商部分,《通知》规定证券公司开展场外期权业务,分为一级交易商和二级交易商,分级标准与券商的年度分类评级挂钩,最近一年分类评级在A类AA级以上的证券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认可,可以成为一级交易商;最近一年分类评级在A类A级以上的证券公司,经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可以成为二级交易商。


7月27日,证监会公布了2018年证券公司分类评价结果,其中获得AA类评级的证券公司有12家,获得A类评级的证券公司有40家。


对于场外期权交易标的,《通知》也作出明确规定。交易商可以开展以符合规定条件的个股、股票指数、大宗商品等资产为合约标的的场外期权业务。标的范围由证券业协会定期评估、调整并通过官方网站公布,交易将被限定在当期名单的标的之内,不得超出。


8月1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本期标的名单筛选日期截至2018年7月20日,自2018年8月1日起执行。原有标的名单与本期标的名单不一致的,以本期标的名单为准。


交易商场外期权业务个股标的、股票指数标的的范围不得超出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当期名单。


此外,《通知》特别提到,场外期权业务个股标的、股票指数标的的范围实行动态调整,交易商不得新开和展期被交易所实行风险警示、发布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风险提示、进入终止上市程序的个股为标的的场外期权。


中国证券业协会表示,仅每季度公布个股标的名单,各交易商应结合自身业务定位和风险管理能力,制定相应的包括个股的场外期权业务标的管理办法,根据上市公司财务、规范运作及标的证券交易等情况,加强对个股标的证券的风险识别,对场外期权挂钩标的池实行动态管理,并采取相应措施防范业务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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