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务中,会计人员遇到的情况大多数是先发货再收款或者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情况,那么先收到款项并且客户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下,应该怎么进行财务处理与税务处理呢?
《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规定:销售商品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销售收入,预收的账款应当确认为负债。但是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举例】2017年11月15日,A公司向B公司销售一批货物,价款100万元,成本60万元,增值税17万元。B公司于当天向A公司支付货款及税款,合计117万元。但是B公司由于当月库房紧张,约定下月15日取货,并要求A公司在付款的当天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
A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2017年11月15日,收到货款:
借:银行存款 117
贷:预收账款-B公司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
2017年11月15日,货物发出时:
借:预收账款-B公司 1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
同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60
贷:库存商品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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