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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营业税改增值税时间结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过渡政策的通知)

【群友提问】


这是一个江苏税务干部给我发来的问题:我们那个交了营业税可以补开增值税普票的文件是延期到2019年底吧?文号是多少呀?


【中国财税浪子】


这个开票时间的期限限制目前已经取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外合作办学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2号)第七条规定: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前发生的营业税涉税业务,包括已经申报缴纳营业税或补缴营业税的业务,需要补开发票的,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纳税人应完整保留相关资料备查。


对于为何要取消这个期限限制,国家税务总局是这样解释的:为保障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顺利实施,2017年4月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规定“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前发生的营业税涉税业务,需要补开发票的,可于2017年1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政策到期后,基层税务机关及部分纳税人反映,因销售周期长、实际业务发生变化等原因仍然需要补开发票。为了形成帮助纳税人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外合作办学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2号)明确,对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前发生的营业税涉税业务,包括已经申报缴纳营业税或补缴营业税的业务,需要补开发票的,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且不再规定纳税人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时限,同时规定纳税人应完整保留相关资料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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