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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新疆自治区税务局官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信息化建设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信息化建设


GK2018-218


项目联系电话:0991-268136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地址:乌鲁木齐市青年路397号


联系方式:吴菊萍0991-268136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文成 0991-2815071


代理机构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中山路462号广场南侧联合办公大厦A座14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电子档案配套设备等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工商营业执照; 2、社保资金缴纳证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15.5 万元(人民币)


地点:http://www.ccgp-xinjiang.gov.cn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可以点击新疆政府采购网首页“采购文件下载系统”链接进入系统进行免费注册下载(http://www.ccgp-xinjiang.gov.cn)。招标文件一经下载即视为报名成功,无须额外登记或投标确认。


六、开标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2. 主体信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活动要求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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