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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税项目增值税会计核算(免税项目和征税项目单独核算)

1、企业对于当期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当期直接减免的增值税,企业应当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其他收益”科目。



2、小微企业达到增值税制度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小微企业达到增值税制度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应当按照《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其他收益”科目。


3、企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怎么进行会计处理?


企业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72号)的规定,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当计入“管理费用”科目;企业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或者为安排残疾人就业做出显著成绩,按规定收到的奖励,计入“其他收益”科目;企业未按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规定缴纳的滞纳金,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4、税控盘维护费会计分录是冲减管理费用,还是计入营业外收入?


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企业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5、企业租赁房屋,部分用于仓库,部分用于职工宿舍,发生的装修费能否全部抵扣增值税?


可以全部抵扣增值税。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90号 )第一条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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