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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郑州市浙商银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营业部)



公告指出,公司持有的淄博长城影视城有限公司83.34%股权被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截至2018年12月31日,淄博影视城经审计的净资产金额为16581.3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18年12月31日)的69.54%


公告还显示,公司新增3个银行账户被冻结,户名分别为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和东阳长城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开户行分别为浙商诸暨支行、南京银行杭州未来科技城小微支行和南京银行杭州未来科技城小微支行。


上述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资金余额共计478240.65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的0.02%,占公司最近一期(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20%,占公司最近一期(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货币资金的0.68%,上述银行账户被冻结账户的资金余额较小,占公司资产比例较低。


长城影视称,目前,上述银行账户内不会存放大额资金,不属于主要支付账户,公司业务收支能够通过其他多个银行账户进行经营结算,上述银行账户被冻结未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要影响。该事项不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3.1条所述“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情形。


值得一提的是,同日,公司发布关于部分债务到期未清偿的公告。公告显示,新增债务到期未清偿金额共计172,612,897.97元。本次新增的到期未清偿金额占最近一期(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72.39%,公司目前正通过加快回收应收账款、降低对运营资金的消耗等方式保证日常经营活动资金需求,因此暂时未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公告显示,公司可能会面临需支付相关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情况,将会增加公司的财务费用,公司债务到期未清偿事项将影响公司融资能力。


长城影视表示,目前公司正在积极与有关各方协商,包括部分偿还、增加担保等方式努力达成债务和解方案,同时通过续贷、展期等方式延长剩余贷款的借款期限。公司将通过加快回收应收账款、降低对运营资金的消耗等方式提升公司的偿债能力,申请免除或减少由此形成的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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