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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信证券开户银行变更(安信证券信用账户操作指南)

安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或“管理人”)作为管理人管理的“安信证券天利宝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安信天利宝”)于2012年12月10日成立。为了持续服务广大投资者,并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 <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的要求,我公司与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协商一致,开展了安信天利宝的合同变更工作,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关于准予安信证券天利宝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变更的回函》(机构部函【2021】3419号)。


2021年11月30日,我公司于公司网站发布《关于安信证券天利宝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为安信资管天利宝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及其法律文件变更的公告》,并按照《安信证券天利宝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有关约定履行法律文件变更程序。本次合同变更自2021年12月6日起生效。


自2021年12月6日起,“安信证券天利宝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正式更名为“安信资管天利宝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安信资管天利宝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安信资管天利宝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和《安信资管天利宝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正式生效。


重要提示:


2、对于投资者依据《安信证券天利宝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参与安信天利宝获得的安信天利宝份额,自2021年12月6日起,投资者持有的上述份额全部自动转换为“安信资管天利宝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


3、如有疑问,敬请致电或登录管理人网站了解相关情况,咨询电话:95517,公司网站:www.axzqzg.com。


风险提示:集合计划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集合计划前应认真阅读集合计划的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充分了解集合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安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6日


关于安信资管天利宝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申购最低金额和调整赎回最低份额


及最低持有份额限制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安信资管天利宝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安信资管天利宝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安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管理人”)现对安信资管天利宝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代码:970105)申购最低金额进行公告,并决定自2021年12月6日起调整本集合计划赎回最低份额及最低持有份额限制。


一、 申购最低金额:


首次申购和每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均为1000.00元。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集合计划收益转购集合计划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二、 赎回最低份额及最低持有份额限制调整方案:


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集合计划份额赎回。本集合计划按照份额进行赎回,每次赎回的最低份额不设限制。投资者每个集合计划交易账户的最低集合计划份额余额不设限制。


三、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517;


本公司网站:www.axzqzg.com。


四、其他重要提示


1、本次调整方案所涉及的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将在更新招募说明书时一并予以调整。


2、管理人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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