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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农商银行开户流程(盐城盐马路农业银行开户名称)




记者就大丰农商行涉嫌违法违规事件致电盐城监管分局。盐城监管分局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此事件目前已在处理之中,盐城监管分局会在规定的时间之内给出书面回复,答复结果以书面为准。


根据举报人举报,江苏大丰农商行及常新支行工作人员郁某、施某为完成总行下达的结构性存款指标,通过中介人朱某林进行非法集资,并全程参与提供虚假贸易交易合同,违法套现,造成集资人重大财产损失,已经涉嫌职务犯罪。


记者就此事致电并致函江苏大丰农商行。该行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会将情况登记反馈给相关工作人员,也会请部门领导进行核实,处理期为3-5个工作日。随后,记者并未收到回复,又再次致电该行。该行相关工作人员对银行涉嫌违法违规一事并未否认,且表示,目前银行处于上市静默期,暂不接受采访。


涉嫌非法集资2600万购买结构性存款


根据举报人向监管部门提供的举报材料显示,2020年3月,大丰农商行常新支行行长郁某为完成总行下达的结构性存款指标,找到中介人朱某林助力。


据举报人介绍,朱某林在大丰从事票据中介民间担保。其微信名为“承兑置换朱女士”。事发前后其一直在微信圈、微信群和短信中发送广告来吸储。


朱某林以银行大额资金理财收益高为诱饵,从多位举报人手上集资到2600万元,并在2020年3月10日,通过其大丰农商行帐号,分5次认购了大丰农商行“丰盈第三十九期结构性存款”的理财产品。该产品总额度为5300万,产品代码为0972000041。当天大丰农商行向朱某林出据了5张户名为朱某林的大丰农商行结构性存款认购凭证,共2600万。大丰农商行与朱某林约定,在2021年3月10日前,朱某林不可赎回该笔资金。


举报人称,以当地的人均收入来看,个人单笔办理2600万结构性存款的理财产品在大丰是极度不正常的。作为大丰农商行常新支行行长的郁某也很清楚这样的情况。于是郁某找到微信好友朱某林来助力完成指标。作为行长的郁某对朱某林的职业和资金来源非常清楚。在办该笔业务时,为便于朱某林将后续办的承兑汇票对外转让出售,2600万被分拆成4张500万和1张600万。


为完善商业银行存款业务,中国银保监会联合人民银行曾发布 《关于完善商业银行存款偏离度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称《通知》)。该《通知》称,商业银行不得设立时点性存款规模考评指标,也不得设定以存款市场份额、排名或同业比较为要求的考评指标,分支机构不得层层加码提高考评标准及相关指标要求;不得采取违规吸收和虚假增加存款,不得通过第三方吸存;或通过个人或机构等第三方资金中介吸收存款。


举报人称,大丰农商行通过中介吸储,涉嫌违反以上规定。其工作人员通过第三方中介朱某林从多位举报人手里集资再转存的方式完成结构性存款指标。除此之外,大丰农商行此次的行为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


办理承兑汇票公司均无真实交易


举报材料显示,2020年3月11日,朱某林办好结构性存款的第二天。其在大丰农商行常新支行行长郁某的指导下,将2600万的结构性存款用承兑汇票的方式全部套现。


据举报人介绍,2600万的结构性存款套现由三家公司完成。其中,盐城歌尚电器有限公司办理了500万承兑汇票;盐城普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办理了1500万承兑汇票。而由于上述两家公司办票额度受到限制,朱某林经过大丰农商行工作人员席某的介绍,借用江苏祥松贸易公司办理了余下600万的承兑汇票。


在套出资金后,朱某林将其中的1700万元转移到杭州,其余则不知所踪。而被朱某林转移到杭州的资金全部到达许某勇手中。


今年3月29日,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检察院发布公告称,许某勇、张某定、吕某、鲍某强、吕某东、章某燕等6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举报人告诉记者,在办理结构性存款以及票据业务时,大丰农商行的工作人员郁某与席某都清楚盐城歌尚电器、盐城普发文化传播、江苏祥松贸易发展等三家公司均没有产生真实贸易。此行为违反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切实加强商业汇票承兑贴现和再贴现业务管理的通知》中的“商业汇票是交易性票据,必须具有真实贸易背景。企业签发、承兑商业汇票和商业银行承兑、贴现商业汇票,都必须依法、合规,严禁签发、承兑、贴现不具有贸易背景的商业汇票”等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朱某林的2600万结构性存款中有1277万源于盐城歌尚电器在大丰农商行常新支行开立的对公帐户。而这一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也违反了《储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7号)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个人名义将公款转为储蓄存款。


记者就此事致电并致函江苏大丰农商行。该行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会将情况登记反馈给相关工作人员,也会请部门领导进行核实,处理期为3-5个工作日。随后,记者并未收到回复,又再次致电该行。该行相关工作人员对银行涉嫌违法违规一事并未否认,且表示,目前银行处于上市静默期,暂不接受采访。


举报人称,目前盐城监管分局已经介入,并向其发放告知书。告知书显示,盐城监管分局已经受理此案,其案号为盐银保监举告〔2021〕182号。目前盐城监管分局已按照程序进行调查,待调查完毕后会将情况书面告知举报人。


记者就此事件致电盐城监管分局。其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此事件目前已在处理之中,盐城监管分局会按照规定流程,在规定的时间之内给出书面回复。答复结果以书面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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