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代理记账 >

纳税筹划课程和税务会计课程(纳税筹划课程和税务会计课程的区别和联系)

增值率的确定:设X为增值率,S为不含税销售额,P为不含税购进额,假定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a,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为b


增值率X=(S-P)÷S;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无差别平衡点的增值率为b/a


决策原则


若“增值率X”>“b/a”,选择小规模纳税人较为有利;若“增值率X”<“b/a”,选择一般纳税人较为有利。


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不含税):


一般纳税人税率:13%;小规模纳税人:3%;无差别平衡点:23.08%


一般纳税人税率:11%;小规模纳税人:3%;无差别平衡点:27.27%


一般纳税人税率:6%;小规模纳税人:3%;无差别平衡点:50%



案例背景:某食品零售企业年零售含税销售额为150万元,会计核算制度比较健全,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适用13%的税率。该企业年购货金额为80万元(不含税),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该企业如何进行增值税纳税人身份的筹划?


计算分析:


该企业购进食品支付不含税价=80(万元)


收取销售食品不含税销售额=150÷(1 13%)=132.74(万元)


应缴纳增值税=[150÷(1 13%)]×13% -80×13%=6.86(万元)


应缴纳附加税=6.86*(7% 3% 2%)=0.82(万元)


利润=150/(1 13%)-80-0.82=51.92(万元)


增值率=(132.74-80)÷132.74=39.7%


该企业的增值率较高,超过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23.08%(不含税),所以成为小规模纳税人更有利。


假设年零售含税销售额销售额仍为150万元,设定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


购入食品支付价税合计=80×(1 13%)=90.4(万元)


收取销售食品价税合计=150万元


应缴纳增值税=150÷(1 3%)×3%=4.37(万元)


应缴纳附加税=4.37*(7% 3% 2%)=0.52(万元)


利润=150/(1 3%)-90.4-0.52=54.71(万元)


经过纳税人身份的转变,增值税节省(6.86-4.37)2.49万元,附加税节省(0.82-0.52)0.3万元,企业利润增加了(54.71-51.92)2.79万元。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