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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电子营业执照查询系统(合肥市工商营业执照网上年检)


部分明星火锅店经营现状,据公开资料整理。人民网财经制图


火凤祥官网内写有“加盟”字样的海报。 人民网财经制图


当记者向“火凤祥”接线人员问及是否向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备案时,查询系统对方明确表示已完成相关备案,可以放心加盟。然而,记者在商务部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平台查询时,却并未发现“火凤祥”的相关备案信息。


随后,记者再次联系“火凤祥”工作人员求证,对方表年检示,只有通过“火凤祥”的加盟查询系统资质审核后,方可提供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许可等相关法律文件。当记者进一步询问提供的相关文件网上是否包括特许经营商务备案证明时,对方却表示,“商务备案是为了约束没有实体店的品牌招商合作,您不是都吃过网上、看电子过了?”


吃过、看过就不需要进行备案吗?向合肥市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只是为了约束没有实体店的工商品牌吗?


对此,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任张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不论有没有实体店,都需要进行备案。备案要求和是否实体店没有关系。”


“特许经营的基本条件和备案制度是为了督促特许电子人拥有基本成熟的商业模式,保障被特许人的知情权,防止无序加盟合肥市、虚假加盟的泛滥。”任张卫说,“如果加盟商对特许人的备案信息不进行核查的话,就意味着放弃了这种保护,可能会面临被虚假广告所欺骗,甚至人去楼空、求告无门的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2007年2月,在《条例》公布后,国务院法制办营业执照、商务部负责人曾对《条例》作出相关阐释:《条例》对特许人不具备相应条件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特许人未依照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特许人违反有关行为规范以及违反信息披露要求等违法行营业执照为,均规定了明确、严格的法律责任。从《条合肥例》规定的法律责任的种类看,除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外,对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涉“网红品牌”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不断 加盟入局需谨慎


近年来,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屡见不鲜。


今年年检3月25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通报称,两年来,该院在审理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中发现,餐饮服务行业占比最高,达到73%。


涉“网红品牌”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为何多发?


据北京西城法院副院长王元田介绍,部合肥分加盟商轻信招商广告,未进行充分的市场考察便签订了合同。一旦经营不善,就诉至法院工商,主张解除合同或撤销合同。与此同时,有的特许人夸大商业宣传,不积极履行相关培训等合同约定义务,合同约定不明、不公,导致产生纠纷。


“流量思维和产品思维都要有,任何一个零售品牌在谋求长期发展的时候,都要考虑产品、服务的品质,也要考虑运营的成本效益,不能造‘空中楼阁’。以短期流量来收取高额费用,是不可持续的连锁加盟方式。”盘和林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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