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实现企业税后利润最大化,企业对房屋出租业务进行合理的纳税筹划意义重大。企业设立对房屋出租业务需税收筹划要保证筹划合法、合理、可行性。
背景:A公司从甲个人手中租下1万平米的工业方案厂房,然后又以一倍的价格转租给B公司,其中甲为个人,增值税为5%,A公司为一般纳税人,转租可以选择一般计税方法,即差额计税,税率为9%。
1、方案分拆法。将厂房租赁业务进行分拆,一部分为厂房租赁,一部分为物业服务,这样就可以将其中物业服务部分的税率降低为6%。
设立2、缩短法。即A公司直接介绍B公司与甲进行租赁,双方签订居间协议,由B公司将增值部分按服务费方式支付给A公司,A公司的收入按服务业的税率6%.
3、变更法:将租赁服务改为仓储服务,如果为工业厂房,可以将部分为租赁、部分为仓储服务,其中规划仓储部分可以降至3%。
根据营转增实施办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仓储等服务的,可以按简易计税3%。
依据:《营业税公司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异地》(如下图)第一条第6点有规定。
4、转移法。对于出租盈利的公司部分,可以采用利润转移法进行筹划,比如A公司可以对外招租宣传仓库,凡介绍成功转租的,提供X%的居间服务费。通过利用爱税宝园区的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的优惠政策税收筹划,实现税负最低。
如原公司异地有1000万利润,现在其中500万用于支付居间服务费。
规划在支付前,500万在A公司需要交25%的企业所得税和20%的个税,合计200万。现在支付到个体工作室后,只需要交9仓库万左右的税,节税了190多万。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