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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降低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可以降低吗)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 公告编号:2022-02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路1398号金台大厦10楼


3、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21-注册资本50188700


5、传真号码:021-50188918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 公告编号:2022-028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监事会全体监事出席


● 本次监事会无监事对会议审议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情形


● 本次监事会审议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通过电可以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会议于2022年3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其中职工监事1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邹士学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审议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报告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监事2022年度报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监事2022年度报酬方案。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吗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公司2021年末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的情况,公司2021年度拟不分配现金红利,亦不实施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1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金额为人民币235,292,962.03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所支付的现金235,292,962.03元(不含佣金等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22)。


(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九)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对其获授的3.0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 公告编号:2022-021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融资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40亿元的借款和授信额度及不超过2亿元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风险敞口额度(以下统称“融资额度”)。


● 公司及子公司在上述融资额度内向申请融资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15亿元,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采购货款提供担保不超过5亿元,总担保额度不超过20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3,85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公司量:无。


2022年3月23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融资及的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在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代表公司在上述额度和期间内办理签署相关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合同、贷款合同、抵押合同或担保合同等)等有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情况概述


(一)融资额度预计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资金周转需要,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40亿元的借款和授信额度,上述借款和授信额度主要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投资并购等业务;同时,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亿元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风险敞口额度,可循环使用,主要用于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风险控制。


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和子公司经营需求确定,并在融资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


(二)担保额度预计


针对上述预计融资额度,公司将根据金融机构的有关要求,由公司及子公司对申请融资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5亿元一般或连带责任保证,同时如金融机构要求,公司及子公司将以自有资产用于办理申请借款、授信的抵押、担保等相关手续。


此外,公司部分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向供应商采购货物,公司及子公司拟在5亿元额度内为相关子公司采购货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子公司可循环使用。


公司及子公司以上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20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超过1吗7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超过3亿元。上述担保额度预计期间为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实际担保金额将视公司和子公司经营需求确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事项所涉及的被担保人为公司子公司,具体单笔业务的担保主体将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或供应商签署的协议确定。


纳入被担保人范围的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海南新芝仕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海南新芝仕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海南省澄迈县;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宇新;主要经营:食品经营;食品进出口等。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海南新芝仕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3,861.76万元,负债总额11,106.54万元,净资产2,755.21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30,883.10万元,净利润291.66万元。


2、广泽乳业有限公司


广泽乳业有限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吉林省长春市;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白丽君;主要经营:乳制品、饮料、冷冻饮品、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的生产、加工并销售产品;奶牛饲养;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咨询服务;进出口贸易。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广泽乳业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99,134.92万元,负债总额144,737.64万元,净资产54,397.28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76,784.37万元,净利润5,155.38万元。


3、妙可蓝多(天津)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妙可蓝多(天津)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非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天津市开发区西区;注册资本1,451.197667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刘威;主要经营:食品技术研发、乳制品生产技术研发;乳制品的生产、销售,并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妙可蓝多(天津)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33,096.54万元,负债总额19,524.50万元,净资产13,572.04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48,843.36万元,净利润3,196.09万元。


4、上海芝然乳品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芝然乳品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非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注册资本13,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刘威;主要经营:乳品科技、食品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食品生产,食品流通,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海芝然乳品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75,131.72万元,负债总额51,643.62万元,净资产23,488.10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90,329.36万元,净利润5,571.50万元。


5、上海芝享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芝享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上海市金山区;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载波;主要经营:食品经营,食品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海芝享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41,692.76万元,负债总额131,163.12万元,净资产10,529.64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35,564.86万元,净利润56.16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在预计的担保额度内,担保期限为前述业务全部结束为止、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实际发生的主债权本金及相关利息、违约金等费用。具体以办理实际业务时与金融机构或供应商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能提高各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审批效率,及时保证各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为子公司采购货款提供担保有利于增强子公司与供应商的业务合作,增强子公司采购业务发展。本次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该担保事项系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将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融资效率、增强与供应商的业务合作。本次担保不存在向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行为,因此该担保事项风险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将相关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含向控股子公司担保):0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含本次审议总额度):人民币3,85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0.8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逾期担保累计数量:0元。


七、备查附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 公告编号:2022-025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注册资本022年3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00万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516,210,147元变更为516,180,147元。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拟对《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就股权激励计划事项授权董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实施上述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等事项,本议案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章程全文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2022年3月修订)》。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 公告编号:2022-026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与行业相关的定期


经营数据的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的十四号—食品制造》的相关要求,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将2021年度与行业相关的定期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主营业务相关经营情况


1、产品类别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销售渠道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地区分布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报告期经销商情况


单位:个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 公告编号:2022-023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会计司于2021年11月1日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以及为了提升公司管理水平,细化对各项指标的管控,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自2022年1月1日起对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


2021年11月1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针对《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实施问答,指出“不符合固定资产资本化后续支出条件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在发生时应当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与存货的生产和加工相关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按照存货成本确定原则进行处理,行政管理部门、企业专设的销售机构等发生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按照功能分类计入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根据上述实施解答以及为了提升公司管理水平,细化对各项指标的管控,公司拟自2022年1月1日起对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变更日期


2022年1月1日


(三)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支出计入“管理费用”。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不符合固定资产资本化后续支出条件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在发生时应当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与存货的生产和加工相关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按照存货成本确定原则进行处理,计入“制造费用”;行政管理部门、公司专设销售机构等发生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按照功能分类计入“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为提高成本管理水平,公司本次对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按照发生时的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有限责任成本,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等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相关解释。


由于公司各类产成品周转速度较快,确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以前各期累计影响数并不切实可行。因此,公司变更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支出核算科目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因此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目的仅为公司提高成本管理水平,不会对公司未来年度会计核算结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未来年度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指标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未来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无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提升管理水平,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董事会


2022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 公告编号:2022-022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可以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66号)核准,公司向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100,976,10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71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990.42元,扣除不含税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8,835,125.5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81,164,864.86元。本次募集资金于2021年6月29日全部到账,并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7月2日出具了“利安达验字[2021]京A2003号”《验资报告》。


2021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83,807.64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18,438.82万元(含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4,129.97万元及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55,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


(一)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和监管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上海芝享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广泽乳业有限公司、吉林市广泽乳品有限公司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山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和吉林珲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降低限公司长春市朝阳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管理。


2021年7月7日,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与保荐机构东方证券降低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关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均得到正常履行。


(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具体使用募集资金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32,945.74万元。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利安达专字[2021]第2193号)。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1年8月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2,945.74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1年8月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有限责任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8月11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0)。


2021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6.10亿元,累计取得收益642.95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5.50亿元。报告期内相关产品投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公司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不存在变更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附表:


注:


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1)上海特色奶酪智能化生产加工项目:根据项目备案信息登记表显示计划开工时间为2021年1月,计划竣工时间为2022年12月;


(2)长春特色乳品综合加工基地项目:根据项目备案信息登记表显示计划开工时间为2021年1月,计划竣工时间为2022年12月;


(3)吉林原制奶酪加工建设项目:根据项目备案信息登记表显示计划开工时间为2021年1月,计划竣工时间为2022年12月;


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1)上海特色奶酪智能化生产加工项目:本年度效益测算约为净利润4,429.00万元。


(2)长春特色乳品综合加工基地项目及吉林原制奶酪加工建设项目尚未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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