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到金融机构开立个人银行账户时,须向金融机构出示个人有效证件,那么哪些证件是个人有效证件呢?根据《储蓄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个人有效身份证之规定如下: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登记常住户口的中国公民为居民身份证;不满16周岁的,可使用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军人、武装警察尚未居民身份证的,除出具军人、武装警察身份证外,还应出具军人保障卡或所在单位开具的尚未领取居民身份证的证明材料。
(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居住证。
(三)、台湾地区居民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居住证。
(四)、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为中国护照
(五)、外国公民为护照或者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外国边民,按照边贸结算有规规定办理)。
(六)、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含临时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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