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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企业和普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利润分配)

有一个老板和两个朋企业友合伙做生意,三个人成立普通了一家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平均分配利润。2016年企业经营得还不错,实现了近300万利润,但三人考虑到为了扩大经营,2016年不分配利润。但这时财务总监告诉他们说,即使不分配利润,也要三个人先交税。这下老板都蒙了,想说合伙企业本身是不是纳税义务人?这种情况下要交税吗?



对于合伙企业而言,合伙企业合伙是指两个利润以上和合伙人共同出资、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所以合伙人和企业是一个人合企业,核心是人,合伙企业本身不是一个纳税主体,几个合伙人组成的合伙企业共同经营实现的利润,合伙企业本身不有限交税,而是根据合伙协议约定,先把利润,算到每个合伙人头上,去计算个人所得税。


合伙企业本身不是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我们可以看出,同样利润,合伙企业对于有限公司而言,合伙企业只利润有一道税要交,即个人所得税,且交税的名目是和生产经营所得,按5%-35%税率去计算。



所以,如题,我们合伙人应该可以容易理解为什么说有限合伙企业有了利润,即使不分配,也要交普通税!《合伙企业法》按照当前的税收法律规定,合伙企业取得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无论是否向合伙人分配,都应对合伙人征收所得税。


相关规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合伙人8〕159号)文件规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人的

(一)合伙人和企业的合伙人以合伙企业的分配的生产人的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二)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企业协商决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三)协商不分配成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四)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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