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是什么业增值税政策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下发,对生活服务业纳税人派发新的“减税大礼包”。 实务中,不少财税人对今年先后出台的两项加计抵减政策把握不准,本文从多个角度帮助您准确把握这两项加计抵减政策。
两项政策
1.加计抵减10%政策: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2.加计抵减15%政策:自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什么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
政策不同点
(详见下表)
政策相同点
(详见下表)
政策依据
1.《财政抵减部 抵减税务总是什么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
3.《财政部 10税务总加计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政策业增值税加计10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意思号)
4.《国意思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加计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什么年第33号)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