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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容个体户营业执照年检(营业执照网上怎么年审)

你想知道的


句容市民政惠民政策


汇 编


尊老金发放


享受对象:句容市户籍且年满80虚岁及以上老人


发放标准:80-89虚岁,50元/月;90-99虚岁,100元/月;100虚岁及以上,400元/月。


办理地点: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


办理所需材料:


1、老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2、老人本人户口簿原件


3、老人本人农村商业银商行一卡通(卡、存折)


政策咨询电话:87272148


最低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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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能够申请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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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句容市户籍的城乡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因病、残疾、突发灾难性事故等因素导致的家怎么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月人均收入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均可向户籍所在地民政办公室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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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办理的程序具体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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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镇(街道)民政办提交个人书面申请,经初审后申请家庭所有成员(含法定赡抚养人)持本人身份证件至民政办签订预授权委托书(授权民政部门核查家庭财产和收入状况)。其次,数据比对无异议后,提交相关申报材料,镇(街道)民政办对材料进行受理并初审。最后,市民政局负责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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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提交的材料具体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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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家庭(含法定赡抚养人)应当如实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户籍和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病情证明(医疗诊断书、近一年的医疗结算清单和出院小结)、残疾证复印件、工资银行对账单或相关收入证明、子女(高中以上)入学证明、其他证明家庭困难的材料、其他民政部门要求提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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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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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含法定赡抚养人)拥有汽车和大型农机具、雇佣劳动事实、自费择校或安排出国留学、非拆迁原因有多套房产、住房装潢明显高于当地普通家庭的、拒绝配合民政部门调查或故意隐瞒真实收入和人口相关信息的、恶意转移资产个体户或放弃财产的(含赡抚养费、金融资产等)、法定赡抚养人未尽到法定义务的、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且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的、服刑人员、参与其他违法行为的。


备注:我市城乡低保执行年审机制,届时收到年审通知后,在册低保家庭需提供当年度基本家庭情况材料,不按时提交材料的家庭,市民政局将作出停止保障待遇营业执照的决定!


临时生活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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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临时生活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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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我市户籍的常住居民,其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当地低保标准但低于低保标准2倍范围内,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因患重大疾病或遭遇突发性灾害等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


(2)因子女入学费用过高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


(3)因不可抗拒因素家庭陷入暂时困境的家庭;


(4)市民政部门认个体户定的其他应予救助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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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程序及提交材料有哪些?


小句


由户主或受委托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镇(街道)民政办提出书面申请(村(居)委会受委托可代为提交申请),填写《句容市社会救助类补助资金审批表》,并出具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收入证明、临时生活困难相关证明材料(医院诊断书、近一年医药费结算凭证、入学证明、遭遇突发灾害证明等)以及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经镇民政办入户审核并公示后无异议,报市民政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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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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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打架斗殴、交通肇事、酗酒、赌博、吸毒等原因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


(2)参与政府明令禁止的非法组织活动的;


(3)网上拒绝民政部门调查、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出具虚假证明的;


(4)无理取闹或侮辱、威胁工作人员的;


(5)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不予救助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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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生活救助标准如何确定?


小句


(1)救助对象因患重大疾营业执照病,经各种医疗保险报销后,因个人承担的治疗费用较大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给予一次性不高于2000元的临时生活助,且救助金不得高于自付医疗费部分;


(2)救助对象家庭中的子女因子女教育费用负担过重(不含自费择校和民办学院),造成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的,给予一次性不高于2000元的临时生活救助;


(3)对遭遇突发性灾难事故,造成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的,给子一次性不高于3000元的临时生活救助;


(4)对其他情况造成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的,给予一次性不高于1000元的临时生活救助;


(5)临时生活救助是一次性救助,即一个家庭原则上一年只能申请一次,确因不同事由一年内先后出现符合救助条件情形而申请救助的,累计救助金额不超过5000元。


政策咨询电话:87271怎么546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审批


审批对象:


具有本市农业户籍的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政策依据: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456号)


申请材料:


1、《句容市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审批表》


2、《农村五保申请书》


3、《句容市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包护协议书》


4、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户主页和申请人页、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5、《农村五保公示表》


6、近期一寸照片四张


7、因病进五保的要有市级医院疹断证明书


8、残疾的须提供残疾证


具体流程:


申请人向其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提出申请→村委会初审、张榜公示、签署意见后报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对村委会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签署审核意见报县级民政部门→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承诺时限:40个工作日


孤儿基本生活费审批


审批对象:具有本市户籍,失去父母的或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政策依据:《江苏省民政厅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苏民福[2011]7号)


申请、审核和审批:


社会福利机构和农村敬老院中孤儿的基本生活费,由各机构负责填写《江苏省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申请审批表》,并向所属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由所属民政部门审批。


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的发放按下列程序办理:


1.申请。


由孤儿监护人向孤儿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孤儿本人近期1寸免网上冠照片2张,并出具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1)孤儿身份证或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或户口本;


(2)根据孤儿致孤原因,提供下列对应的证明材料:


A.公安机关出具的孤儿父母死亡或失踪证明;


B.人民法院宣告孤儿父母死亡或失踪的证明;


C.父母患有精神病的,须出具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和病历记录;


D.父母服刑的,须出具法院刑事判决书。


(3)已满18周岁、在校就读的孤儿,需提交就读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


(4)其他原因暂时失去生活依靠的证明。


2.审核。


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对申请人和孤儿情况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填写《江苏省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申请审批表》,并提出初步意见,上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3.审批。


县级民政部门要认真审核申请材料,提出核定、审批意见,并注意保护孤儿的隐私。凡符合条件的,发放民政年检部统一句容制发的《儿童福利证》,建立孤儿档案,并上报市级民政部门。


具体流程:


孤儿监护人向其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村委会初审签署意见后报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对村委会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签署审核意见报县级民政部门→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流浪乞讨救助


审批对象: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


政策依据:《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81号)


救助内容:


1、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


2、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处;


3、对在站内突发疾病的,及时送医院救治;


4、帮助与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联系;


5、对没有交通费返回其住所地或者所在单位的,提供乘车凭证。


申请材料:身份证明材料


具体流程年检:


1、询问求年审助对象的相关情况,并且登记


2、核实情况


3、对受助人员有返乡能力的资助其返乡;对受助人员中残疾人、未成年人或者行动不便的其他人员通知其亲属或所在单位拒不接回的,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由流出地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接回年审。


承诺时限:即时


残疾人两项补贴


补贴对象:补贴对象是指具有本市户籍且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


(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


1.低保家庭内的残疾人;


2.低保家庭外无固定收入的智力、肢体、精神、盲视力重度残疾人;


3.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户籍地低保金额2倍以内的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的特殊困难残疾人。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


长期需要护理的重度残疾人。


申请材料:


(1)《句容市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同时申请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的一式六份,下同);


(2)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3)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4)若有低保证,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5)申请低保家庭外的无固定收入智力、肢体、精神、盲视力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的,需提供本人收入证明;申请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2倍以内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需提供家庭收入证明;


(6)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需提供因残疾产生的需要长期照护持续6个月以上证明材料;


(7)《句容市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经济状况核对授权委托书》(一式五份)。


办理程序:


本人申请-村(居)委会受理-镇(街道)民政办审核-市残联审批-市民政局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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