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照相关合同的约定履行付款义务 绿庭投资子公司仍被欠资金2292万元
导语公司截至目前,昆山港龙置业有限公司已清偿本金1,208万元和利息305万元,被告尚欠本金余额为 2,292万元。抵押物为昆山港龙位于昆山市周市镇的股权 209套商业房产,共计6,687.63平方米。
1月8日,资本邦获悉,绿庭投资(600695.SH)公告称,2020年1月3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亘通行就委托贷款业务向借款客户昆山港龙及其相关方等提起诉讼,要求归还贷款本金2,292万元,并支付利息等,本次委托贷款受托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陀支行作为本案第三人。 2020年1月7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就上述案件出具了受理通知书,案号为(2020)沪0107民初390号。
截至目前,昆山港龙置业有限公司已清偿本金1,208万元和利息305万元,被告尚欠本金余额为 2,292万元。抵押物为昆山港龙位于昆山市周市镇的 209套商业房产,共计6,687.63平方米。
截止公司起诉日,三被告均未按照相关合同的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基于上述事实,亘通行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绿庭投资称,本次委托贷款抵押物为昆山港龙位于昆山市周市镇翠薇西路508 号昆山义乌国际小商品市场1号楼及位于昆山市周市镇港龙喜临门家居广场2号楼部分房产,总计209套,面积6,687.63平方米。
依据昆山港龙目前提供的租赁合同,初步统计本次抵押物附带的租金约为328万元/年。另依据该项目可行性报告,抵押物所在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48,587平方米,总投资约为79,190万元人民币,据此计算的抵押物成本价约为5,330元/平方米,抵押物成本合计约3,565万元。公司认为抵押物价值基本可以覆盖。
本次贷款剩余未偿还本金及利息。鉴于亘通行为第一抵押权人,预计本次处置回收的过程风险较小。
目前无实际控制人披露是否准确?昂立教育遭上交所问询
原标题:目前无实际控制人披露是否准确?昂立教育遭上交所问询 来源:资本邦
1月8日,资本邦获悉,昂立教育(600661.SH)公告称,于2020年1月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变动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04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2020年1月7日,公司提交公告称,董事会审议通过拟聘任公司董事长周传有为方案公司总裁,聘任公司原总裁林涛为联席总裁,其中三名董事对上述议案投出反对票。
对此,上交所提出如下质疑:
一、根据公告,公司于2020年1月6日召开董事会,通过了聘任周传有为公司总裁、林涛为公司联席总裁的决议,并有董事就上述高管选任程序的合规性等方面提出异议。
要求昂立教育说明: 本次董事会所履行的具体通知、召开、披露程序,相关程序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董事会决议是否有效; 在公司章程未规定联席总裁的情况下,总裁、联席总裁的推举选任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要求公司聘请律师就上述问题发表明确意见,并请公司全体董事就上述事项分别发表意见。
二、根据公司前期披露称,公司股东中金集团、交大产业集团、长甲集团三方中任一股东均无法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要影响,公司各主要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持股比例差异不大,相互之间均保持独立自主决策权,均无一致行动关系,均不能决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董事会认为,公司目前无控股股东和无实际控制人。周传有目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中金集团实际控制人且为上市公司董事长。
要求昂立教育结合总裁、联席总裁在上市公司经营管理决策中的职责、地位和影响,说明董事长兼任总裁后是否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变动。均安并请中金集团、交大产业集团、长甲集团分别说明上述经营管理层的变动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公司目前无实际控制人披露是否准确。
与江苏银行1亿元商业承兑汇票涉违规担保 S变更T华仪起诉
全资子公司华仪风能有限公司以结构性存款为华仪电器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申请的10,000万元商业承兑汇票保贴额度提供质押担保,系违规担保。
1月8日,资本邦获悉,ST华仪(600290.SH)公告称,为维护公司利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华仪风能于2020年1月2日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于2019 年11月2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违规担保、资金占用等事项的公告》披露,在自查中发现存在违规担保、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等情况,其中:全资子公司华仪风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仪风能”)以结构性存款为华仪电器集团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仪集团浙江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申请的10,000万元商业承兑汇票保贴额度提供质押担保,系违规担保,未履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程序,公司亦未予以追认。
2018年12月25日,被告华仪集团浙江公司与被告江苏银行签订了《商业承兑汇票保贴业务合作协议(给予承兑人额度)》,约定被告二向被告一商业承兑汇票保贴额度1亿元整人民币。同日,原告华仪风能与江苏银行签订《江苏银行对公客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确认书》,以其在江苏银行处的存款与利息为债务提供质押担保,并签订了《质押担保合同》。
原告本公司作为一家上市公司,原告华仪风能作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公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应当经得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但原告华仪风能上述结构性存款提供的质押担保并未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也未进行公告,系违规担保。被告江苏银行作为一家专业性的金融机构,明知原告未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且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仍然签订质押合同,主观上属于恶意。该违规担保行为损害了公共利益,也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其质押行为无效,对应的质押担保合同也应为无效。
ST华仪称,鉴于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目前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常熟市中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催收公告
根据法律以及财政部、银监会有关规定,【2015】年【12】月【30】日,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与常熟市中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债权转让合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在下列附表中所列的以下债权及相应的利息、罚息、迟延履行金、违约金或其他应付款,已依法转让给常熟市中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该等债权对应的借款合同、抵债协议、还款协议、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也已依法转让给常熟市中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特公告通知与该等债权有关的借款人、担保人、其他还款义务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该等债权转让的事实。常熟市中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该等债权的受让人,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或其他还款义务人立即向常熟市中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相应合同约定的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其他还款义务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2020】年【1】月【8】日
广汇物流:未来三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归母净利润的30%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广汇物流1月7日晚间公告,公司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此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股东回报规划议案,即“未来三年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归母净利润的30%”。
根据统计,截止1月7日,沪深两市设定现金分红比例大于等于上市公司当年可分配利润的30%仅24家。
广汇物流于2018年弥补以前年度累计亏损8.02亿元后,便推出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含税)总计3.76亿元的现金分红方案,占当年利润的68.40%,远高于A股平均水平。去年7月,公司再次推出不低于3亿元的回购计划,根据最新公告,截至今年1月3日,公司已耗资3.51亿元,累计回购6,740.38万股,占总股本5.37%,回购期间最大涨幅达28.89%。种种行动表明,公司在重组上市后非常注重股东权益及回报。
广汇物流能够持续推出多种途径回报全体股东,主要归功于其物流主业与阶段性优质地产项目形成良性循环。截至2019年三季度,公司经营业绩逆势提升,营收、归母净利润双增长,经营活动净现金流更是达到9.28亿元,同比增长62.91%。2019年,公司在拓展主业的方面取得重大进展,一方面同自治区农业厅签订战略框架协议共建新疆优质农产品供应链平台,另一方面募投项目乌鲁木齐北站综合物流基地(一期)开业运营推动公司整合优质资源、向现代物流转型、创品牌物流具有积极意义。正是基于对公司主业持续发展的信心,广汇物流推出力度更强的股东回报规划,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发展成果。
柯利达实控方 拟转让10.4%股份引入战投
柯利达实控方开启首轮减持,自然人陈正华、中泰资管计划受让合计10.4%上市公司股份,成为战略投资者。
柯利达1月7日晚公告,控股股东柯利达集团拟将其持有的2822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5.1%)协议转让给自然人陈正华,转让价为4.84元/股,转让总价为1.37亿元;公司实控人顾益明、朱彩珍和顾龙棣拟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2.30%、1.5%和1.5%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5.3%)协议转让给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代表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中泰资管15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简称“中泰资管计划”),转让总价为1.42亿元。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本次权益变动后,柯利达集团持有公司1.82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2.83%;顾益明持有公司股分配份3954.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5%;朱彩珍持有公司股份2544.199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0%;顾龙棣持有公司股份2535.2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8%。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总持股比例降至49.16%,中泰变更资管计划、陈正华将成为柯利达第三、第四大股东。
记者注意到,这是柯利达实控方自公司上市以来首次抛出减持计划。柯利达表示,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有利于业内协同,建立长效共赢机制,提升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业绩持续稳定发展。
此次受让股份的自然人陈正华,有着较为深厚的行业背景。
据披露,陈正华现任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能服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均安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扬州熙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苏华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等职务。除此次受让柯利达股份外,陈正华还持有新三板公司中能服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的股份。
陈正华也在公告中表示,基于对上市公司价值和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作为战略投资者增持柯利达部分股份,将以装配式建筑和装配化装修等业务为基础,实现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
柯利达主要从事建筑幕墙与公共建筑装饰工程的设计与施工,2015年2月末在上交所主板挂牌上市。然而,刚刚上市的柯利达就出现了增收不增利的情况,直至2017年才有所回暖。
2014年至2018年,柯利达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8.44亿元、16.28亿元、16.37亿元、20.35亿元、23.85亿元,净利润分别为9521.9万元、5514.77万元、4841.01万元、5761.72万元、5837.37万元。
2019年,柯利达整体业绩再次出现大幅下降。公司称,这主要系报告期计提的坏账准备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健民集团:拟投资1707万元对制造中心部分生产线升级改造
健民集团拟补充一条无糖型龙牡壮骨颗粒生产线,同时改造升级丸剂生产线。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投资1707万元对制造中心部分生产线升级改造。无糖型龙牡壮骨颗粒生产线建设周期150天,丸剂生产线建设周期100天。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生产能力,提升装备水平,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满足市场需求。
东材科技:拟收购胜通光科 扩大光学级聚酯基膜产能
东材科技(601208)1月7日晚间公告,公司董事长参加山东胜通光学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胜通光科”)重整投资人招募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并于当日收到《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为胜通光科的中标单位,中标金额为5.56亿元。如均安果公司能够成功收购胜通光科,未来公司将拥有5条光学级聚酯基膜生产线,可大幅缩短在光学级聚酯基膜领域的扩能周期。
凌云股份连续2个涨停 称目前没有武器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且近期未收到特斯拉重大订单
1月7日丨凌云股份(600480.SH)公布,公司股票交易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股权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关注到相关媒体关于“军工板块高开高走凌云股份等3股涨停”、“特斯拉概念走势活跃国产Model3降价超预期”等报道。
经公司自查:1、公司目前没有武器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公司主要产品为汽车零部件和塑料管道系统产品,其中:汽车零部件分为汽车金属零部件和塑料零部件两类产品,塑料管道系统产品以给排水管道、燃气管道为主;
2、公司近期未收到特斯拉重大订单,现有业务不会对公司2019年度及目前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目前未发现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凌钢股份:宏运资本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0.31%股份
凌钢股份:宏运资本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0.31%股份.......................................
科沃斯:股东拟大宗交易减持不超2.44%股份
科沃斯(603486)1月7日晚公告,股东泰方案怡凱拟3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1379.59万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44%。
中装建设:与农行深圳市分行战略合作 涉区块链金融等领域
中装建设(002822)1月7日晚间公告,公司与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近日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农业银行同意向公司提供60亿元的意向性信用额度,并与公司进行区块链金融方分配面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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