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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离职申请公司不办理手续(离职不办理手续的后果)

很多人没有想到,离职居然也是个大学问。


最常见的是提出离职后,部门主管为难我们的工作交接和离职进程,千方百计刁难,试图将我们下家的报到日搅黄了。这样的领导现实中占比大概是1/3,而且后果一开始你难以察觉,甚至认为“我们领导人挺好的,很好说话!”


结果你自打嘴巴,这里就是对人的误判,原理你看《为什么说“离职可见领导的人品”?》。


当公司然,除了误判部门领导的为人之外,还有一个常见离职问题就是,提出离职的日期晚了。


根据劳动合同法,提出离职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公司解约,这才能在一个月内离职,但很多人只给了老公司2-3周甚至几天的离职手续期后果。你看下图,知识点众多。





你6月16号提出离职,当然希望尽快或者本月内就走,这样正好能赶上新公司的培训。


但是老公司的领导和人事经理,一般还需要你继续待个30天,此时他们显得很铁面无私。


我们在此时的原则是,尽量催上家尽早给我办理离职手续,而不是麻烦新公司继续延后我的报到日。



但如果实在是赶不上,则可以麻烦新公司的人事,一问能否推迟;不能的话,则问没有离职证明可不可以先来报到,证明后补;接着再问,入职当天是否就签劳动合同,也就是工资从第一天算起,而不是等拿到上家离职证明后。


当然,离职周期虽说都默认1个月,但劳动法只是规定要提前30天提出离职,没有讲明提出离职具体办理离职手续之间究竟是多少天,而且一般都有年假和节假日以及过去的调休可以抵扣,真正的离职周期大多数并不足30天,而是15-25天,甚至一周、几天、当天可走的都很常见。再说,这期间你照样可以请长假,工资不要而已。





我们的方法就是“表姐表哥法”,其实就是诉苦、死磨烂产,引导这俩人(业务部门领导、人事部门办理离职专办理员)放你一马,你就说老家正好有急事也行。


其实此时你的主管和人力资源经理,都知道你猴急猴急要走的原因,下家等着你报到。一般也不挑明,君子成手续人之美即可。


但总有“硬骨头领导”,此时非要你待个30天,各种理由。





对于部门主管,我们要的是他给我们尽快找到工作交接人,没人就请他接收工作转移。这点大家要小心,此时比较坏的主管甚至会玩消失,几周不来,急死你。


大家分别看下没其他人写过的这两篇:《辞职,是什么样一个标准流程?》《辞职,用什么理由的?》。


对于提出离职后想早点走的人,我们这里还有统计概率,连这个都算能力的考验。大家看下图,假设某人6月16号提出离职,看下一般几号可以拿到离职证明走人。





人事部门本身就是设置来应对员工的,其中包括员工的裁员、辞退、辞职和离职,甚至包括劳动仲裁、法律诉讼等。大家看下图这位跟人事斗智斗勇公司的过程,有点难以想象。


为了给公司省下一点赔偿金和辞退员工的名声损失,这位HR在我们群友手机上帮群友离职提交了离职申请。还好群提出友眼疾手快,撤回了申请。但即将得逞的人事就被你得罪了,现在开始对你各种态度、方法和不配合了,所以群友感慨“得罪了人事真难搞”!





后来这位群友的离职过程中,要开具工作证明、离职证明,尤其工资证明上想请HR多开一点,但HR坚决不同意。


你让人事违背他们的原则,甚至帮忙修改日期、抬头和工资,不人事当然不同意,也会承担一定的造假风险。而她本身确实并不是你的表姐,她为何要替你优化、美化或者造假呢?


以上一叙述,双方的立场、原因、原理,就都很容易理解了。



最后来到一种不常见情况,就是主管同意我离职了也做好了工作交接,但HR不同意我走,HR说要待满30天才能办离职手续。这种情况怎么办呢?


方法你看下图,我甚至都不想明说。





人事可能也不知道离职周期可以短于30天,他们以为提前帮你办理了离职证明就算她私自放你走了,他们以为这是自己违规。


其实这是对法律的一个误解点,大多数HR也不知道。


你的方法当然是继续找HR死磨烂缠,诉苦、解释、哀求,做一会儿演员,将她发展成“不表姐”,迅速拉近距离。


实在不行,红色的纸包得鼓鼓的,也该用的时候就要用!当然,能微信等转账更好,这有了记录,对方才不敢反水。这天下哪的来的无缘无故的爱和无缘无故的恨呢?


当然,你部门工作都交接好了,此时HR不同意你走,你势必会在公司继续领工资,这半个月实际上是浪费了公司的钱财。你要苦口婆心去找人事经理说,如果找人事小姑娘大概率是不解决问题的,小姑娘懵懂又不知变通。



从正常非灰色的角度来讲,此时人事不让你办理离职,你先保存好你的领导批准你离职以及你交接好工作的相关手续、邮件和证据;然后,此时胆大的你是可以直接离开的,也没啥大的影响,大不了到期回来拿申请离职证明;若手续你害怕有后顾之忧,你提出最好还是跟人事友好协商,最好请那位同意你早点办手续的部门领导介入并协调处理一下,说服人事。


但是,你心里要有数,这种提出辞呈后交接了工作想早一点走但唯独HR不答应的情况,你没必要去仲裁,实际上离职仲裁庭也不会受理,受理了你时间也来不及,时间来得及也不一定判人事输,明明是你个人的原因着急离职。再说,仲裁和诉讼对个人也会有一些负面的影响,申请并不利于接下来的第三方背景调查,谨慎为之。


最后,祝大家平时都有人事经理表哥和表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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