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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别咨询公司(什么叫行业类别)

公司代码:603912 公司简称:佳力图


转债代码:113597 转债简称:佳力转债


第一节 重要提示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16,918,189股,经公司董事会提议以公司总股本216,918,18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元(含税),共计派发54,229,547.25元(含税), 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红金额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红总额,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股数。该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所处的细分行业为机房环境控制行业。按照公司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C35)。机房环境控制是指数据中心机房内部的湿度、温度、环境监控和管理等一系列活动。IT设备中的元器件及集成电路极易受到温湿度、尘埃、有害气体、电磁、雷电等的干扰,为使其可靠运行,机房必须具备一定的环境条件,机房环境控制行业应运而生。随着通信、互联网等行业的快速发展,数据在社会经济以及人们生活中的角色越来越重要,为保证数据中心机房的安全运行,机房环境控制显得尤为重要。


(一)主营业务及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专注于数据机房等精密环境控制技术的研发,为数据机房等精密环境控制领域提供节能、控温设备以及相关节能技术服务。公司产品应用于数据中心机房、通信基站以及其他恒温恒湿等精密环境,公司客户涵盖政府部门以及通信、金融、互联网、医疗、轨道交通、航空、能源等众多行业。公司产品服务于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移动、华为等知名企业,丰富的优质客户资源为公司在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为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公司主要产品为精密空调设备、机房环境一体化产品,同时公司凭借多年的技术积累和在节能控制方面的领先技术,为客户提供技术服务业务,包括旨在解决老旧数据中心高能耗问题的节能改造服务以及数据中心的运行维护服务等。此外,公司还会应客户的特别要求提供湿膜加湿器、精确送风机等产品,与精密空调配套使用。


(二)业务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的原材料采购主要由物资部门负责。物资部根据制造部制定的生产计划单和主要原辅材料库存情况,制定采购计划,在经过适当的授权审批后实施采购。公司制定了完整的供应商遴选、评价和考核制度。在供应商遴选制度上,明确供应商导入的条件及审批制度,由物资部牵头,多部门组成的评审小组对新增供应商进行考察、综合评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以进入公司的合格供应商名录。在日常供应商管理中,物资部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跟踪复评,关键器件供应商每年一次,其他供应商每二年一次。此外对关键器件供应商还要实行不定期的实地走访,对于综合评定不合格的,取消供应商资格。


2、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模式为以销定产,根据客户订单安排生产。公司结合企业信用情况、合作时间长短,确定定金比例。对于实力雄厚、信用较好、合作较多的客户,如华为等约定不收取定金;对于普通客户,一般收取合同总额10%-30%的定金后组织生产。


制造部根据订单交货期等要求制定生产计划,物资部根据生产计划单制定并实施原材料采购计划。生产部门在生产过程中实施全面的质量管理,确保高效、高质量完成生产计划。


3、销售模式


公司客户主要为中国移动、中国电信等通信运营商以及大型金融企业和互联网公司,这些客户一般都是采取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因此公司主要是以参与公开招投标或直销的形式开展业务。与主要客户的合作模式主要为招投标方式,公司设置了市场部,负责发行人产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97,847.2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101,734.91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6,700.9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68%;实现利润总额9,962.5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2.8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8,514.64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6.35%,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8,286.53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5.36%。


主要原因系:


2021年度,在全球新冠疫情、南京疫情及能源紧张的大环境下,公司面对着疫情停工待产、限电限产、疫情延时交付验收的各种困难,随着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国内机房空调市场竞争较激烈,通讯行业及大型集团的集中采购更进一步带动市场竞争,每年都有新的厂家加入,机房空调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公司加大新产品研发及现有产品工艺改进,提供订制化的解决方案,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同时开展多行业多渠道的市场营销模式,提升公司业务收入,公司2021年产量11,468.00台,较2020年增长48.03%,营业收入仅增长6.68%。


2021年公司也面临着原材料价格特别是大宗商品价格持续上涨,原材料成本占公司营业成本平均比例达70%以上,是公司产品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铜、镀锌钢板在2021年度一直呈现上涨趋势,采购价格较2020年上涨了20%-40%,导致公司成本呈现大比例增长。


虽然三季度经营活动受到疫情停产及限电限产的重大影响,公司仍然以全薪稳定团队,并且在四季度迅速恢复并加大力度投入生产、确保交付,同时大力拓展市场业务规模,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在手订单为73,003.61万元。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12 证券简称:佳力图 公告编号:2022-039


转债代码:113597 转债简称:佳力转债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本期审计费用预计为5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4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万元(含税),与去年费用相同。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0831585821


(4)执行事务合伙人:余瑞玉、狄云龙、荆建明、汤加全、虞丽新、郭澳、骆竞、宋朝晖、谈建忠


(5)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6)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7)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历史沿革: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始建于1985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脱钩改制,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9)业务资质:天衡事务所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10)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天衡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余瑞玉,2021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80人,注册会计师378人(较2020年末注册会计师(367)增加11人),从业人员1148名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91名。


3、业务规模


天衡事务所2020年度业务收入52,149.9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8,063.8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195.39万元,审计公司家数约5,000家。


天衡事务所2020年度为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客户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审计收费总额7,204.50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0年末,天衡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067.5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00万元,能够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天衡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经历


项目合作人常桂华女士:2000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10月开始在天衡执业,2019年10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经历


签字注册会计师鲍伦虎先生:2013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11月开始在天衡执业,2018年10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经历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荆建明先生:1994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1月开始在天衡执业,2019年10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类别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费用


本期审计费用预计为5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4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万元(含税),与去年费用相同。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并结合被审计单位实际情况等因素定价。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在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天衡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解,并于2022年3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衡事务所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天衡事务所严格遵循了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同时,鉴于天衡事务所在公司审计执业过程中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且对公司业务熟悉、便于沟通、收费合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会前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天衡事务所在执行2021年度审计过程中,能够始终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勤勉尽责地开展审计工作,利用其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较强的执业能力,切实履行了作为年审机构的职责,较好地完成了2021年度各项审计工作。


天衡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此次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同意续聘天衡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续聘天衡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天衡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本期审计费用预计为5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4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万元(含税),与去年费用相同,并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此议案。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3912 证券简称:佳力图 公告编号:2022-041


关于延长“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


实施期限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项目变更内容:公司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施期限延期至2022年9月30日。


将“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二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施期限延期至2023年6月30日,“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三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施期限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施期限延期至2022年9月30日,将“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二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施期限延期至2023年6月30日,“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三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施期限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发表了核查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情况


公司于2018年5月,通过公开竞价方式取得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嘉业路以西,紫金三路以北编号NO.江宁2018GY12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32747.5平方米,2018年8月经南京市国土资源局江宁分局“江宁国土资【2018】265号”《关于同意变更江宁区嘉业路以西紫金三路以北地块(NO.江宁2018GY12)受让人的批复》批准,同意该地块受让人变更为公司子公司“南京楷德悠云数据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与南京未来科技城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协议》在该地块投资建设总容量8400机柜数据中心项目,促进公司在大数据服务产业下游的延伸发展,并进一步加大核心技术的研发。


公司于2019年10月31日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建设“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的议案》。


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南京楷德悠云数据有限公司


南京楷德悠云数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楷德悠云”)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7年6月22日,注册地址位于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秣周东路12号南京未来科技城,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主营业务为数据处理、信息技术、软件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


项目投资金额:15亿元人民币,其中土地厂房及配套设施等投资约为人民币3亿元,设备投资约为人民币12亿元。


项目实施地点:江苏省南京市(NO.江宁2018GY12地块)


项目预期建设周期:42个月,分三期实施。


第一期规划建设2800架标准服务器20A机柜,计划建设期12个月,第二期规划建设2800架标准服务器20A机柜,计划建设期12个月,第三期规划建设2800架标准服务器30A机柜,计划建设期18个月。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进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26号)核准,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以下简称“公司”或“佳力图”)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29,328.40万元。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的余额已由主承销商于2020年8月5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资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0)00088号《验资报告》。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楷德悠云,为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公司于2020年9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并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南京楷德悠云数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楷德悠云”或“控股子公司”)增资6,509万元,增资价格为1元/注册资本。同时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向楷德悠云提供借款,借款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2,819.4万元,借款年利率为6%,专项用于“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募集资金项目实施。


公司于2021年1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调整可转债募集资金投入实施主体的方式,调整后公司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向楷德悠云增资6,509万元,以自有资金增资716万元,增资价格为1元/注册资本。同时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向楷德悠云提供借款,借款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2,819.4万元,自董事会决议生效日起不再收取利息,专项用于“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募集资金项目实施。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570.02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32.63%,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建设进度


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于2020年7月29日取得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批通过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20年11月20日取得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及南京市节能评审中心出具的评审意见;2021年1月25日取得南京市江宁区行政审批局审批通过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2021年3月1日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正式开工建设,2021年12月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已经完成土建封顶,目前正在建设实施机电设备安装。


四、本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公司建立了健全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审慎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影响,2021年三季度南京疫情及限电情况对项目建设进度造成了影响,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和进度,结合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需求状况,经过谨慎研究,公司决定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


公司拟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施期限延期至2022年9月30日。


五、本次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实施期限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延长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实施期限,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方向均保持不变。公司本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合理推进,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发表了核查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叫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监管要求。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关于延长“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延长“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实施期限,是基于公司长期发展和整体规划,结合募集资金项目实际实施进展做出的谨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当前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保荐机构意见


佳力图本次延长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本次延长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是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作出的决定,仅涉及项目建设投资进度的变化,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方向及投资方式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延长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603912 证券简称:佳力图 公告编号:2022-038


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730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7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64元,共计募集资金31,968.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2,544.91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9,423.0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公司于2017年10月2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411.9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8,011.1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什么(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423号)。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26号)核准,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的部分)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00.00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30,000.00万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3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9,70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信息披露费用及发行手续费等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371.6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328.4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0)00088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24日分别与中信银行南京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南京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根据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原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中信建投承接。


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于2020年1月14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南京市分行、中信银行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决议,公司将“智能建筑环境一体化集成方案(RDS)研发项目”中信银行栖霞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含募集资金理财到期后理财本息)全部转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原用于“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存储和使用,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已全部建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现将该专户用于“智能建筑环境一体化集成方案(RDS)研发项目”。


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于2020年12月7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签订了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公司子公司南京楷德悠云数据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于2020年8月18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于2020年10月21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28,011.11万元,2017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38.40万元,2017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4.12万元;2018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198.41万元,2018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共907.95万元。2019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568.24万元,2019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共853.23万元。2020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46.76万元,2020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共721.30万元。2021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30.44万元,2021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共965.62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6,882.25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共3,492.22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4,621.08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理财产品收益)。


详见附表1。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29,328.40万元,202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0.00万元,2020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3.66万元;2021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9,570.02万元,2021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共618.49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9,570.02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共692.15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0,450.53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理财产品收益)。


详见附表2。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前次募集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限


(1)前次募集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原因


①年产3900台精密空调、150台磁悬浮冷水机组建设项目


该项目拟在公司现有土地上和厂房基础上,对原有机房空调生产基地改造升级,同时新建机房空调和冷水机组产品线生产基地。由于政府对公司所处区域土地规划进行调整,导致该项目投资进度有所延迟。


②智能建筑环境一体化集成方案(RDS)研发项目


该项目部分投资需要在“年产3900台精密空调、150台磁悬浮冷水机组建设项目”基础上进行投资建设,由于前述项目推迟,导致该项目投资进度亦有所延迟。


③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营销布局等因素做出的,由于经济环境的变化、业务战略、市场业务区域、人员结构的调整等原因,该项目投资进度有所延迟。


(2)审批程序


2019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行业《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900台精密空调、150台磁悬浮冷水机组建设项目”、“智能建筑环境一体化集成方案(RDS)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施期限延期至2020年12月31日,将“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施期限延期至2019年12月31日。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19年4月17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2、“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调整建设内容


(1)“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调整建设内容的原因


该项目建设系为了完善服务网络的覆盖、加强服务能力,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服务体系和服务规范,从而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以提升客户满意度。但由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时间较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市场情况不断变化,各销售区域实际投资需求也在变化,因此本次调整系根据业务实际拓展需求相应调整项目内部投入结构。本次调整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方向及投资方式的变更,也不涉及项目总投资额及实施期限的调整,仅对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内部结构进行调整。


(2)审批程序


2019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营销服务网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对“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内部结构进行调整。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19年9月4日,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3、调整部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及延长实施期限


(1)调整部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原因


公司充分、谨慎考虑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及项目的稳定性,决定通过新取得土地实施募投项目并相应调整“年产3900台精密空调、150台磁悬浮冷水机组建设项目”建设内容。由于新取得土地事项涉及前期政府报批、土地征收以及未来土地招拍挂和办理土地出让等手续,结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周期,导致项目投资进度亦有所延迟。


(2)审批程序


2021年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营销服务网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对“年产3900台精密空调、150台磁悬浮冷水机组建设项目”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并将“年产3900台精密空调、150台磁悬浮冷水机组建设项目”、“智能建筑环境一体化集成方案(RDS)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施期限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21年2月22日,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四)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


2017年12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4亿元人民币什么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提供保本承诺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其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已于2018年12月5日,将上述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本金及所获得的收益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2018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提供保本承诺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其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2018年2月7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公司已于2019年1月31咨询公司日,将上述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本金及所获得的收益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2018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4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提供保本承诺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其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2019年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9,0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提供保本承诺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其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0年1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9,000万元人民币现金管理额度基础上,调整至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其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1年1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2.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以上额度内具体实施本次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相关事宜、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0。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


公司于2020年9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2.9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1年10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叫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2.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咨询公司,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20,000.00万元。


(五)前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2018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截至2017年11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合计2,671.41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17]8589号《关于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671.41万元置换上述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情况说明


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011.11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6,882.25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24,621.08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共3,492.22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75.43%。前次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主要原因系项目尚未建设完毕,公司将按照项目的进度,合理使用募集资金。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328.4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9,570.02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20,450.53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共692.15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67.37%。前次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主要原因系项目尚未建设完毕,公司将按照项目的进度,合理使用募集资金。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一)年产3900台精密空调、150台磁悬浮冷水机组建设项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年产3900台精密空调、150台磁悬浮冷水机组建设项目”尚未建设完毕,未产生经济效益。


(二)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通过项目建设,公司将对原有营销网络和售后服务体系进行升级和完善,并根据业务需要新增和设立区域分公司和售后服务机构。公司按区域将市场划分为华南、华东、华北、华中、西南、西北、东北等七大板块,选取区域内的核心城市作为区域中心,以开拓和协调区域内营销工作。公司计划在各区域中心建设营销中心,长期上看降低了公司日常运营成本。因此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三)智能建筑环境一体化集成方案(RDS)研发项目


公司拟装修改造现有办公楼的部分共计4,000平方米的区域,同时购入各项研发、测试设备、应用软件及公用工程设施,引入新增研发人员用于该研发项目建设,主要研究方向为IDC机房一体化解决方类别案、磁悬浮冷水机组、机房空调、热管系统等核心产品的性能优化升级以及机房专用空调换热器效率提升方面的基础课题,项目建成后形成以低温风冷冷水机组实验室、震动实验室、噪音实验室为核心的3大实验室,辅以EMI/EMC检测中心和机房一体化体验中心。项目有助于公司不断保持和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因此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附表3。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尚未建设完毕,未产生经济效益。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附表4。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六、上网公告附件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附表2: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附表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行业益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附表4: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特此公告


附表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


编制单位: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附表3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


编制单位: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4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证券代码:603912 证券简称:佳力图 公告编号:2022-04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等金融机构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保本型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履行的审议程序:已经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全体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三)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短期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


2、公司应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安全。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不用于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高风险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日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


公司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相关主体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及投资期限


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6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可在投资期限内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三)具体实施方式


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的投资额度范围内,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具体操作则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


(四)风险控制分析


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选取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披露。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人民币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8.58%,货币资金余额为81,767.04 万元。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73.38%。公司在不影响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公司购买理财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


(二)现金管理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现金管理是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目的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现金管理会计处理方式


公司购买现金管理类产品的处理方式及依据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投资收益”科目。


四、风险提示


本次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审议程序


2022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全体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短期理财产品。其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并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以上额度内具体实施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事宜、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须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滚动使用不超过6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短期理财产品,符合《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公司现金收益和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2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投资理财,可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上述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以上额度内具体实施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事宜、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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