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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工商网信息查询系统(工商公示系统查询入口)

查询系统

3月21日,四川省工商局广告处负责人介绍,2016年12月,国家工商总局印发了工商《关于做好广告发布登记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在今年3月底前办理完成辖区内广告发布单位的广告发布登记工作。工商2017年2月,四川省工商局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进一步部署四川省网信息的广告发布登记工作。


目前,四川省广告发布登记的办理工作已经全面铺开,其中,省工商局负责登记省级广告发布单位,市(州)工商局负责登记辖区内同级广告发布公示单位,县系统、市、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登记辖区内同级广公示告发布单位,国有企业内设的广四川告发布单位由国有企业登记机关负责广告发布登记。广告处负责人提醒全省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要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办理广告发布登记,以免查询系统影响广告发布业务。


根据《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系统》,办理广告发布登记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具有法人资格,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报刊出版单位,由其具有法人资格的主办单位申请办理广告发布登记;二是设有专门四川从事广告业务的机构;三是配有广告从业人员和熟悉广告法律法规的广告审查人员;四是具有与广告发布相适应的场所、设备入口等条件。办理广告发布登记需填写的表格和提交的资料以及服务指南可登录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网址:htt网信息p://www.sc查询aic.gov.cn/)查看和下载。广告发布登记的办理时限为五个工作日,准予登记的核发《准予查询广告发布登记决入口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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