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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个人取得年终奖(非居民个人一个月内取得数月奖金)

一、非居民年终奖个税计算方法


1、《个人所得税法(2018年版)》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个人所得税法(2018年版)》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根据以上规定,税法没有非居民个人年终奖不并入当年工资、薪金所得的规定,应当在计发年终奖的当月并入工资、薪金所得。


二、非居民年终奖个税计算案例说明


A公司2018年10月1日新聘美籍员工汤姆,月薪20000元,汤姆是2018年10月1日首次来中国并在中国工作。2019年2月份给汤姆发2018年年终奖50000元。应如何扣缴个人所得税?


解答:


汤姆是2018年10月1日首次来中国并在中国工作,2019年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183天,为非居民个人。


A公司2019年2月份给汤姆发2018年年终奖50000元,应并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共计70000元,应按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5590元。


应纳税额=(70000-5000)*35%-7160=155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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