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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及理事任职文件)


一、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程序

1、到工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所需要的资料主要包括:


(1)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3)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


(4)全体出资人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


(5)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的申请书。


注意:根据现行《农民合作社法》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以农民为主体,要求农民数量超过80%,并且发起人不能少于5人。


2、办理合作社公章、法人名章


3、办理税务登记



合作社涉及的免税优惠政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增值税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享受以下增值税优惠政策:


①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财税〔2008〕81号)


②向本社社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收增值税。(财税〔2008〕81号)


③销售饲料,可以享受11%的增值税优惠税率(《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除豆粕以外的其他粕类饲料产品,均免征增值税。(国税函〔2010〕75号)


④对以批发、零售方式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蔬菜品种参照《蔬菜主要品种目录》。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属于免税蔬菜范围。(财税〔2011〕137号)


此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财税〔2008〕81号)



注意:增值税免税开具的发票是免税的。


(2)、企业所得税


①从事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中药材的种植;林木的培育和种植;牲畜、家禽的饲养;林产品的采集;灌溉、农产品的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②从事花卉、茶叶以及其它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印花税


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4)房产税


农林牧渔业用地和农民居住用房屋及土地,不征收房产税。实操 农业养殖


(5)土地使用税


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财政部另行规定的免税水利设施等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


(6)个人所得税


农民从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的盈余返还,为农民销售自产农产品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4、开立银行账户。



与合作社出资相关的财务核算

成员出资形式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经营权、林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以及章程规定的其他方式作价出资;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不得以对该社或者其他成员的债权,充抵出资;不得以缴纳的出资,抵销对该社或者其他成员的债务。成员出资相关的会计科目主要是各类资产、股金、资本公积的核算。


1、货币出资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贷:股金---XX社员


2、实物出资


合作社收到成员投资入股的非货币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借记"产品物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按成员应享有合作社注册资本的份额计算的金额,贷记股金,按两者之间的差额,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科目。股金应当按照成员姓名设置明细科目,同时要编制成员账户。



与合作社取得各类资产相关的财务核算

1、货币资金-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合作社成立初期,主要的现金流入是社员的货币出资,对社员的现金货币出资要及时送存银行,涉及的主要账务处理就是银行的提现、缴存业务的核算。


缴存现金:


借:银行存款


贷:库存现金


提取现金:


借:库存现金


贷:银行存款


在这里主要注意的问题是出纳员要同时负责及时登录库存现金日记账及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


2、非货币性资产的取得——产品物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牲畜(禽)资产及林木资产



注: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其成本按照以下顺序确认:


①按照所附发票所列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②按其市价或同类、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由合作社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作为固定资产成本;


③收到捐赠的旧固定资产,按照经过批准的评估价值或双方确认的价值。


注意:土地的核算


如果土地是合作社成员投入的,按照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计入无形资产科目;如果土地是以合作社名义承包的,要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按照承包年限计提摊销;如果合作外购的土地,应当计入"无形资产科目",购入的价值中能够区分土地和房屋建筑物,应当分别计入"固定资产"科目和"无形资产"科目,如果不能区分,一并计入到"固定资产"科目。



合作社往来科目的区分

应收款/应付款/成员往来成员往来是双账户,贷方余额是应付款,借方余额是应收款性质。


应收款/应付款均核算与非社员之间与经营相关的往来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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