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工作中我们取得的与通行费票据有以下四种,这四类票据分别在什么情况下取得、能否抵扣进项税额、如何填写申报表?我们一起来梳理一下:
一、左上角标识“通行费”字样的征税电子发票
1、取得条件:
(1)通行后直接付费的ETC后付费客户通过经营性(即企业运营)公路的部分,由经营管理者开具征税发票;
(2)先充值后通行的ETC预付费客户,充值时不开票,待实际发生通行交易后,索取通行费电子票据的,通过经营性(即企业建设并运营)公路的部分,由经营管理者开具征税发票;
2、进项抵扣:可按规定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金额为票面注明的税额;
3、报表填写: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中“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栏次中。
二、收费公路通行费财政票据(电子)
1、取得条件:ETC后付费客户以及实际发生通行交易后再索取通行费电子票据的ETC预付费客户,通过政府还贷公路时,由经营管理者开具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票样如图)。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先行选择部分地区进行试点。试点期间,非试点地区暂时开具不征税发票。试点完成后,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行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
2、进项抵扣:属于财政票据,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三、不征税发票
1、取得条件:
(1)ETC预付费客户在充值后未发生通行业务时即索取发票的,在服务平台取得由ETC客户服务机构全额开具的不征税发票。实际发生通行交易后,也无法取得其他通行费电子票据;
(2)ETC客户通过非试点地区的政府还贷公路,在服务平台取得不征税发票;
2、进项抵扣:属于不征税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四、纸质发票
1、取得条件:未办理ETC的用户。
2、进项抵扣:只有过桥、过闸的纸质票据还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额,通行其他各类公路的纸质票据都不能再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只能作为记账凭证。
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
=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 5%)×5%
3、报表填写: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中8b“其他”相关栏次中。
1、支付方式:建议大家及时办理ETC卡,现金支付的多数通行费(桥闸通行费除外),无法抵扣进项税额;
2、取票时间:建议发生通行业务后再取得发票,如果在ETC充值后立刻索要发票的,只能取得由ETC客户服务机构全额开具的不征税发票,无法抵扣进项;
3、电子归档:通行费电子票据作为电子会计凭证具有与纸质会计凭证同等法律效力,是单位财务收支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在满足相关条件基础上,单位可以仅使用通行费电子票据进行报销入账归档,不再打印纸质件。
4、汇总开具:通行费电子票据服务平台可以按一次或多次行程,在汇总通行费增值税电子发票和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信息基础上,统一生成电子汇总单,作为已开具通行费电子票据的汇总信息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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