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资质代办 >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证件(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电子税务局)



什么是跨区域涉税事项?


跨区域涉税事项,是指一个企业需要到外县(市、区)经营业务。


值得一提的是,自2017年10月30日起,试行了1个月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制度的通知》(税总发〔2017〕103号)正式实施,按新文件规定:纳税人跨区经营前不再开具相关证明,改为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更名为“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取消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的固定有效期,税务机关不再按照180天设置报验管理的固定有效期,改按跨区域经营合同执行期限作为有效期限;实行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信息电子化。



办理跨区涉税事项需要带什么材料?


(一)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原外出经营证明开具)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原件)


(二)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原外埠纳税人经营地报验登记)


出示税务登记证件(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三)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原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1份)


PS: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



(二) 在企业所在地开具《报告表》之后,需要在30天之内去经营地报验吗?


答:不需要。报验事项从依申请调整为依职权,在纳税人首次发生涉税业务时,税务机关依职权对其进行报验登记,故不用担心没有在30天内去经营地报验而出现外管证作废的事情了。另外在税总发[2017]103号文件中,取消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的固定有效期,改按跨区域经营合同执行期限作为有效期限,合同延期的,纳税人可向经营地或机构所在地的国税机关办理报验管理有效期限延期手续。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