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下资产的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以后持有期间不得转回:
(1)长期股权投资
(2)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3)固定资产
(4)生物性资产
(5)无形资产
(6)商誉
(7)探明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和井及相关设施等
2.下列资产的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在以后持有期间可以转回:
(1)存货跌价准备
(2)坏账准备
(3)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