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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法是经济法吗(企业所得税法属于经济法吗)


一、纳税人


(1)居民企业: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2)非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二、征税对象和税率


(1)居民纳税人: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25%)


(2)非居民纳税人: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境内的所得,及发生在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25%)。


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虽设立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纳税。(20%实际10%)。


三、所得来源地的确认


1.销售货物收入


(1)定义:企业销售商品、产品、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其他存货取得的收入


【注】不含增值税,考试中要将含税收入转换成不含税的收入,下同。


时间:(1)托收承付:办妥托收手续时;@增值税: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当天


(2)预收款:发出商品时;@增值税:货物发出当天。


(3)需要安装和检验:购买方接受商品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


(4)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发出商品时;


(5)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收到代销清单时。



2.提供劳务


(1)定义:企业从事建筑安装、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仓储租赁、金融保险、邮电通信、咨询经纪、文化体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教育培训、餐饮住宿、中介代理、卫生保健、社区服务、旅游、娱乐、加工以及其他劳务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2)企业在各个纳税期末,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采用完工进度(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当期劳务收入=合同或协议价款×完工进度-以前年度累计已确认劳务收入当期劳务成本=劳务估计总成本×完工进度-以前年度累计已确认劳务成本。


租金收入


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


1.按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2.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企业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



二、免税收入


1.国债利息收入;【注】不包括国债转让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


【注】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注】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非营利性收入。


【注】不包括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扣除项目范围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


二、扣除项目总结




(1)汇兑损失:除已经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以及与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相关的部分外,准予扣除。


(2)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按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


(3)租赁费:(1)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


(2)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


(4)劳动保护费: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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