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资质代办 >

税率变化对递延所得税的影响例题(适用税率变化对已确认递延所得税的影响)




经典提示:


这种现在多缴税、以后少缴税的现象,我们称之为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预期导致经济利益流入企业,为资产,即形成递延所得税资产。


这种现在少缴税、以后多缴税的现象,我们称之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预期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为负债,即形成递延所得税负债。


案例一: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形成递延所得税资产)


案例:某电器公司2014年利润总额100万元,计提了10万的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2015年的利润总额200万元,今年支付了去年计提的10万预计负债,不多不少,且没有产生新的预计负债。假设企业所得税率为25%,没有其他调整项。


首先描述两年的关于预计负债计提和支付的会计分录:


2014年的会计分录:


借:销售费用 10


贷:预计负债 10


2015年的会计分录


借:预计负债 10


贷:银行存款  10


川哥讲会计解析:2014年确认了10万的预计负债并计入损益,2015年实际支付了10万的预计负债但是没有计入损益,即是说会计上把预计负债计入了2014年的损益当中了。而税法则认为,在2014年计提的时候不能抵扣,而应该在2015年支付时抵扣。这种现在多缴税、以后少缴税的现象,我们称之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预期导致经济利益流入企业,为资产,即形成递延所得税资产。


2014年会计分录为:


借:所得税费用 25.00(100*25%)


递延所得税资产 2.50


贷:应交企业所得税 27.50(110*25%)


2015年,会计上的利润总额=200万,税法上的应纳税所得额=200-10=190。


借:所得税费用 50


贷:应交企业所得税 47.50


递延所得税资产 2.50


案例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形成递延所得税负债)


案例:某电器公司2014、2015年的利润总额分别为100万、200万,企业办公室拥有一项原值为20万的管理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2年,会计规定2014、2015年的折旧额分别为10万、10万,税法规定2014、2015年的折旧额分别为12万、8万。假设企业所得税率为25%,没有其他调整项。


川哥讲会计解析:2014年,会计上确认了10万的管理费用,从而使得利润总额为100万;但是税法上认为2014年应该确认12万的抵减,会计上少抵减了2万,因此2014年应纳税所得额=100-2=98万,2014年应交企业所得税=102*25%=24.50万元。对于该部分差异,在2015年将会反过来,2015年,会计上确认10万的管理费用,但是税法只能确认8万的管理费用。这种现在少缴税、以后多缴税的现象,我们称之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预期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为负债,即形成递延所得税负债。


2014年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费用 25.00 (100*25%)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24.50 (98*25%)


递延所得税负债 0.50


2015年,会计上的利润总额=200万,税法上的应纳税所得额=200 2=202。


借:所得税费用 50.00 (200*25%)


递延所得税负债 0.50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50.50 (202*25%)


特别提示:对于非暂时性差异,即以前常说的永久性差异,由于是永久性的,无论是在计算借方的所得税费用还是在计算贷方的应交税费时,都应该调整,而不是仅调整一方,因此非暂时性差异不会造成会计和税法的暂时性差异问题,不会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