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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行政复议由谁管辖(税务行政复议由上一级主管部门管辖)


改革以后,除国家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外,省、市、县(市、区)各级政府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各级司法行政部门以本级人民政府的名义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其他各级政府部门都不再行使行政复议职责,行政复议职责和队伍实现优化整合。


行政复议案件实行集中管辖后,都由本级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加大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纠错力度,加强对行政行为所依据规定的审查,从而能够更加充分地发挥行政复议的监督功能。


改革以后,每一级人民政府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民众申请行政复议,寻找行政复议机关将更加便捷,大大减少行政复议改革前民众找不到、找不准行政复议机关的现象。


王戒骄称,截至11月30日,辽宁省除本溪市已于国家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出台前完成集中行政复议职责外,其他13个市均已出台本地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相关工作也正在积极有序推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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