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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国家税务局招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官网招投标文件)

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自助办税管理平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自助办税管理平台项目


2019-FZSG269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767686-61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滨江中路197号


联系方式:林瑜0599-860990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郑玲0591-87767686-612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22层2212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a.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服务,具有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的国内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b.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①、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依法缴纳税收: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注:投标方若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c.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d.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0.0 万元(人民币)


地点: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2206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直接至我司办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有效年检)。(2)通过传真办理:按要求提交报名费后,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及报名供应商相关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公司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公司地址、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及招标文件编号)填写清楚发传真至我司。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传真号:0591-87845818,邮箱:2578254106@qq.com)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22层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账户信息:


开户行:交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账 号:351008040018000752005


开户名: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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