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补缴业务有哪些
此前,对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需要办理中断补缴和一次性补缴的人员,必须到区社保中心打单,然后再到地税缴费,来回折腾,颇费周折。
从今年1月1日起,市社保中心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厦门城乡居民在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待遇申领手续时,可直接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办理政策性补缴业务,无须再到区社保中心和地税办理。这是市社保中心有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服务下沉,打造“15分钟便民服务圈”的又一重要举措。
哪类情况需要补缴
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在到龄当月,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劳动保障站办理待遇领取手续,社区工作人员在做收件登记保存时,如出现“该人城乡养老缴费可能有中断,是否继续”的提示,则可能需要补缴(如是户籍外地转入的,经办人员可提示参保人可以办理异地城居保转移手续)。根据相关规定,2010年7月之后到龄的参保人必须完成缴费,2010年到参保人到龄年份之间必须连续缴交。而从2010年起到参保人达到待遇领取年龄时不满15年的,参保人可选择是否一次性补足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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